第130章 關鍵因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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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偵29C”的時候,帝國空軍針對的是迢曼空軍與紐蘭空軍,並根據假想敵提出了戰術效能指標。
帝國空軍所針對的,主要是紐蘭空軍的E3“望樓”大型預警機。
梵羅空軍就有幾架“望樓”。
在新曆140年,也就是E3A列裝紐蘭空軍2年之後,梵羅空軍憑藉良好關係獲得了一架E3A。按照當時的規劃,梵羅國將在未來10年之內用30億紐幣採購8架E3A,打造兩套空中預警與指揮系統。
可惜的是,梵羅國是典型的眼高手低。
僅僅幾個月後,那架紐蘭空軍租借給梵羅空軍測試使用E3A就失事墜毀,不但預警機徹底燒燬,搭載的20多名機組成員無一倖免。關鍵是,這架E3A在紐蘭空軍名下,在空難中喪生的機組成員,有13名紐蘭空軍的官兵,其中一個還是德州參議員,參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的侄子。
當時送E3A去梵羅國進行測試飛行,就是為了推銷這種大型預警機,幫助軍火商拿到天價訂單。
此事直接導致紐蘭空軍參謀長與國防部長引咎辭職。
事後查明,導致失事的原因,竟然是梵羅空軍的保障人員在做維護的時候,少加了三分之一的液壓油,並且用廢油冒充,導致液壓系統的管道堵塞,沒達到工作所需壓力,使得控制舵面的液壓機構無法正常工作,最終導致E3A在緊急迫降的時候,因為主要氣動舵面失靈而墜毀。
關鍵還有,那些液壓油被保障人員以15000千盧比,也就是不到1000紐幣的價格賣給了廢品收購商。
為了幾百紐幣,導致價值近3億紐幣的E3A墜毀,恐怕也只有梵羅空軍做得出來。
雖熱主要涉事人員都遭到了嚴懲,帶頭的軍官被判處15年監禁,但是此事造成的影響一直延續到新曆147年。
也就是到了這一年,紐蘭當局才批准了向梵羅國出口E3的軍售合同。
這比原定計劃整整晚了7年!
只是,出口的不再是E3A,而是改善了訊號處理能力的E3B,準確的說是E3B的出口型號。與紐蘭空軍的E3B相比,出口給梵羅國的E3BI保留了完整的對空探測能力,只是減少了2套資料通訊裝置,增加了語音通訊頻道,並且增加了專門的空勤軍官休息艙,以便適應梵羅空軍的特殊要求。
原因也很簡單:梵羅空軍的主力作戰飛機,除了在新曆140年之後引進的F15與F16系列之外,其他的作戰飛機都沒有配備資料鏈,依然是由指揮員透過語音通訊裝置下達作戰指令。
此外,梵羅空軍沒有為其他作戰飛機增加資料鏈裝置的安排。
要說的話,梵羅空軍一直沒有升級改造現役作戰飛機的傳統。
其實,這也是“常態”。
幾乎所有出口梵羅國的武器裝備,都需要進行改進,才能為梵羅軍隊所用。
拿陸軍的主戰坦克來說,梵羅國自研的“阿瓊1”其實就是採用了柴油發動機,並且縮小了一圈,把戰鬥重量減輕到44噸的M1。“縮水”的主要原因,其實是梵羅國境內的公路橋樑的通行能力幾乎都在45噸以內,也就必須把主戰坦克的重量控制在45噸以內,不然沒辦法進行戰場機動。
由此導致的結果是,“阿瓊1”的防護效能就連第二代的M60A3都比不上!
到了“阿瓊2”,梵羅陸軍放開了重量指標,提高到了M1A1的水準,而且用上了從紐蘭共和國引進的120毫米滑膛炮。問題是,梵羅陸軍堅持採用柴油發動機,最後選擇布蘭王國為“挑戰者”開發的動力系統,並且堅持在本土生產。結果是,因為國產動力總成的效能指標一直沒有達到要求,所以“阿瓊2”在研製了近10年之後,依然只有10多臺樣車,沒有人知道能在什麼時候量產。
當然,梵羅空軍也好不到哪裡去。
在獲得了F16A/B之後,梵羅空軍原本能引進F16C/D,甚至可以購買生產線,從而在本土生產。只可惜,不知道是哪根筋出了問題,梵羅空軍堅持使用國產輕型戰鬥機,還要求比F16A/B更便宜,也就是更小的戰鬥機,因此放棄F16A/B使用的F100發動機,轉而選擇F/A18A/B使用的F404發動機為LCA,即“先進輕型戰鬥機”的動力。研製了幾年,這種戰鬥機連圖紙都沒有出全!
不過,E3BI確實大幅增強了梵羅空軍的作戰能力。
到大戰爆發前,梵羅空軍就已獲得6架E3BI,另外2架也已經完成總裝,在測試之後就能交付。
此外,紐蘭空軍還在梵羅國部署了4架更先進的E3C。
其實,這些E3C原本計劃賣給布蘭王國,只是受到迢曼帝國的阻撓,以及布蘭皇家空軍無法提供相應的保證,即禁止迢曼空軍的人員接觸使用E3C,所以在紐蘭當局一直沒有批准出口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