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2章 兜底(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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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雲翔在科倫坡呆了3個月,甚至沒回去參加作戰會議,跟這種即將加入戰鬥序列的轟炸機有關。
現在,交付給陸航的“神鵰”已有60架。
除了斯里蘭卡的20架,還有20架在無極高原接受高原環境測試,而另外20架在帝國極北地區,準備在10月份開始進行嚴寒環境下的效能測試。在斯里蘭卡這邊,是在進行高溫與高溼環境下的效能測試。
要說的話,高溫環境對轟炸機行能的影響跟高原差不多。
溫度越高,氣壓就越低,發動機在海平面的輸出功率就越低,轟炸機的起飛重量就會大幅度降低。
此外,高溼環境還會對主要裝置,以及轟炸機使用壽命產生影響。
就算不用考慮機體壽命,也要考慮發動機、電臺等裝置的可靠性。
當然,還要透過試飛來確定轟炸機在各種狀態下的最大航程,以及極限條件下的無故障工作時間。
這些都將影響轟炸機的作戰能力。
3個月的時間,足夠完成大部分的測試工作了。
按照李雲翔的介紹,“神鵰”還沒有達到完美狀態。
在高溫高溼的熱帶地區,發動機在起飛階段的輸出功率至少降低15%,因此實際可用最大起飛重量只有56噸,比設計的64噸降低了8噸,起飛的滑行距離長達2100米,超過幾乎所有野戰機場的跑道長度。
關鍵還有,得使用硬質跑道。
如果保證6噸的載彈量,所能達到的最大作戰半徑,在半程順風飛行的情況下僅有2500千米。
要想達到3000千米的作戰半徑,只能把載彈量降低到3噸,即多裝3噸航空汽油。
根據測試,如果不配備自衛武器,並且減少武器操作員,能夠在3000千米作戰半徑下讓載彈量達到4噸。
要說的話,最大問題其實是升限。
即便載彈3噸,而且剩餘40%的燃油,也就是隻有返航燃油的情況下,“神鵰”的可用升限也就只有7000米。
這個高度,可以說是高不成、低不就。
在設計的時候,陸航就把10000米的升限當成最理想的防禦手段,還投入巨資開發了高空轟炸的瞄準裝置。
按戰前的觀點,因為絕大部分高射炮的有效射高都不到10000米,所以只要轟炸機的飛行高度在10000米以上,就能避開地面的高射火力。
此外,就算有少數能打到10000米以上的大口徑高射炮,也沒有準頭可言。
還有,很多在大戰爆發前設計與生產的戰鬥機,實用的作戰升限都在10000米以內。
也就是說,連戰鬥機都飛不了那麼高。
如果飛得比戰鬥機還高,那還需要害怕什麼呢?
飛得夠高,不但能降低作戰損失,還能讓轟炸機在不受干擾的情況下投彈,從而提高轟炸的效率。
至少在大戰爆發前,沒人覺得高空投彈的命中率是個大問題。
7000米這個高度,可以說是非常的尷尬,不但在戰鬥機的攔截範圍之內,也在所有大口徑高射炮的有效射高之內。
其實,這也是採用簡配發動機的必然結果。
所幸的是,升限不夠的問題,還在能夠容忍的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