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磚的日子還在繼續。

王茂在一天天超強的體力勞動中也慢慢習慣了,變得麻木。

他有時候會在機械重複著同樣的事情時發呆,想不明白好好的生活怎麼突然就變成這樣一團遭了。難道就因為玩直播時花掉了李慧珍的所有存款就該被拋棄嗎?親情母愛不是最無私的?他已經認錯了,為什麼不給他一次機會。

可,無解。

王茂只盼著熬過這段黑暗的日子,等拿到工資,就離家出走。

很快,一個月就過去了。

再次開庭思如的訴求還是不變,寧願淨身出戶也一定要離婚。

這回王林很痛快的答應了。

但有要求,“必須把當初結婚時那十萬塊錢的彩禮還給我。”

思如冷笑,“可以呀,那你也把我這十幾年的青春還給我唄。”

王林:……

惱羞成怒,“李慧珍你不要無理取鬧,當初結婚時你家可要了十萬的彩禮,誰家嫁女會要這麼多,你分明就是敲詐。既然現在咱倆都要散夥了,自然應該把賬算清楚的。”

算賬?

思如嘴角勾起一抹殘忍的弧度,聲音冷厲,“那可要好好算了。”

“首先,我生的兒子,你是不是該物歸原主。”

王林一愣,猛地反應過來的王母尖聲朝思如罵道,“你這賤人,什麼你的兒子,那是我王家的種,只是用你的肚子生出來而已,我警告你,要離就離,休想帶走我王家一根一線。”

王母雖天天咒罵王茂,但從沒想過要把他還給李慧珍。

嗯。

這十幾年來厭惡李慧珍的心情不可能隨著離婚結束,必須要有人承擔。王茂的身體裡流著她一半的血,是最好的人選。

還有個原因。

王茂已經十五歲了,考沒考上高中無所謂,像他這般年紀說句不好聽的已經能出去打工賺錢了。呵,不可能平白的讓李慧珍撿個大便宜的。王林才四十歲是肯定要再娶的,後來的不管以前有沒有結過婚,要想鞏固地位勢必要再生一個共同的孩子,多一個勞動力,壓力就要輕很多。

王母是很精的。

王茂連高中都沒考上在她心裡儼然已成了個廢人,這都是李慧珍沒教好,等兒子再婚後生子,她一定要親自教養那孩子。

一個廢物怎麼能給家裡帶來更好的生活。

廢了,就該再利用。

李慧珍那賤人之前明明說好了不要王茂的,居然出爾反爾。

可恨!

法官敲了下小錘子,“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