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努力那麼久一點成效都沒有,不,有的,人販子都自首了。

現在最重要的是把被賣掉的那些小孩兒跟婦女都解救出來,不然看看坐在警局外面的人,還有打爆了的諮詢電話。

要引起民憤的。

死掉的本來就是罪有應得,還是活著的人更要緊。

於是在不知不覺中,所有人有意識的就把殺人案給淡忘了。

全力尋找這些年被賣掉的人。

有前車之鑑,付出的代價還十分慘重,誰也不敢再動歪心思了。

思如坐在警局的欄杆上,看著底下又幾個人垂頭喪氣的走進局裡,她輕輕的勾起嘴唇,再不自首,就該她出手了。

法律雖然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主要還是針對犯罪後,對所犯的罪進行評估,然後根據對社會的危害產生影響的大小來定罪,確定懲罰的力度並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是很有用的。

可法律到底是人來制定的,每個人的社會觀價值觀不一樣,其實具有很大的主觀性,並且大千世界無奇不有,法律不可能全部囊括完的,只是針對大機率的犯罪的行為。

聰明的罪犯還會鑽法律的空子。

說到底還是犯罪的成本太低了,如果都是以生命為代價的,看誰還敢做壞事。

事實證明,思如的法子雖然暴力些,但效果卓絕,以絕後患。

臨走前她去了一個地方。

某小區。

寬敞的客廳裡,米白淺紋的地板磚被拖得乾乾淨淨能照出人影,淺綠色的墊子上,一個穿著連體褲的小嬰兒正在練習爬行,他大概八九個月,白白嫩嫩,抬起頭朝對面的女人張開手。

要抱。

女人不算年輕,但也不老,三十來歲,臉上是幸福的笑容。

她皺了皺眉,眼裡閃過一抹心疼,最後還是把兒子抱了起來。

去午睡。

小嬰兒在床上擺成一個大字睡得酣甜,她目光裡盡是欣慰,捂著嘴打了個呵欠,在家習慣了跟著孩子一起睡,睏意襲來,眼角似乎掃到視窗邊有個人影,愣了下,就自嘲的笑笑,怎麼可能嘛,這裡可是在十三樓,難道凌空?

錯覺錯覺。

安眠。

思如看了眼已經陷入美夢中的女人,她面無表情的轉過身。

消失了。

這當然不是九丫的家人,是十丫。

可惜十丫已經因為嚴重的宮頸癌死掉了,她沒有等到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