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獄的名額滿了,但還是有源源不斷的人販子來投案自首。

求庇護。

跪在地上痛哭流涕悔不當初,“求你們再多建幾所監獄吧,嗚嗚,我願意傾家蕩產拿出十幾年賣孩子的積蓄來資助,只希望能夠得到一個入住的名額,就是這麼簡單。”

“是啊是啊。”

“看在我們這麼主動份上,就滿足這一個小小的願望吧。”

……

很多人。

其實相關部門要找出人販子並依法懲辦的話,真的不容易,特別是往前好多年裡,沒有天網,坐火車也不需要實名制身份證,交通也不方便,破案工具也十分落後,要想舉證,比登天還難。也就這幾年好一點了,但想拐小孩有的是辦法。

不怕。

現在他們都來自首認罪了,還願意出錢,還願意把拐走的小孩賣到什麼地方去坦白出來,犧牲如此巨大,相關部門是不是也該酌情考慮他們的訴求,不求減刑只求嚴懲。

在生命面前,懲罰什麼的已經不重要了,總比非人類直接虐死好。

就怕禍及家人呀。

散財消災,當初得了多少黑心錢,如今都要連本帶利的償還。

不信邪以命相抵的同道中人還少嗎?那都是血淋淋的教訓呀。

一起接著一起的殺人案在全國各地發生,被殺的都是罪大惡極的人販子,百姓拍手稱快,但相關部門的臉都木了。

為啥?

當然是破不了案。

就算是人販子,那也是國家的公民,是享有身為人的權利的。

死不死的,還輪不到個人去裁決,必須要透過相關部門的一系列繁冗的程式,最後提起上訴,才會被量罪判刑的。

唉!

沸沸揚揚。

關鍵是知道了人販子前來投案,那些失去了孩子的家庭紛紛跑來警局,大哭大鬧,跪在地上求警察把孩子找回來。

不肯走。

光是每天接待都忙不過來,還要經過採血上傳以方便比對。

忙翻。

反正漸漸的相關部門對拐賣案跟殺人案都不如以前上心了。

敷衍以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