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公主抬抬眼皮:“本公主讓你走了嗎?”

丹澤知道對方的意思,但他打心裡不想,他不喜歡冬至這種佳節團聚,舉國賀拜的大節日。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的滋味,他很小就體會過。

當初母親因為極美的樣貌,被一家大戶人家包養外室,他跟著過了幾年好日子,學會識文斷字。

後來母親被抬姨娘,他十三歲,夫家只要大人,他被拋棄在府邸對面的街道上,眼睜睜看著母親抬進側門,唯一留給他的就是把鴛鴦琴。

再後來的生活,他和野狗沒差。

也因為太冷,和流浪狗窩在一起睡。

渾渾噩噩過了很長一段時間,要不是因為溫府施粥,他得以幾天飽飯,大概這輩子都不知道吃飽是什麼感覺。

還有那個除了母親外,保護他的小姑娘。

明明個子只到他肩頭,身材瘦瘦的,卻端著兩碗粥站他身邊,一臉倔強守著他吃完,大有生人勿進的使命感。

第二天,對方不但拿了粥,還拿了乾糧,一樣守著他吃完。

第三天。一樣。

第四天,依舊如此。

第五天,第六天……

直到施粥最後一天,她悄悄塞給他一對珊瑚珠的耳環,告訴他,當了可以換錢買吃的。

他來不及說謝,對方轉身離開。

丹澤握住那對耳環,本想問問名字,話到嘴邊始終沒說出來。

他想,自己是個難民。有什麼資格和大戶人家的姑娘說話。

她沒嫌棄他,已是萬幸。

也是從那天起,丹澤覺得自己天空不再是灰的。

他到河邊,把自己洗乾淨,梳好頭髮,拿著鴛鴦琴去一家家茶館找活。

想等穩定生計,穿身體面衣服去找人。

再後來,他夜以繼日拼命求一口飯吃,把找人的事情耽擱下來。

一晃有兩三年吧,再次相見,物是人非,他二十,猜她及笄。

滿天煙花縱情綻放,她竟然認出他,那一刻,他差點落淚,已經來不及。

丹澤第一次明白女大十八變的意義,煙花下,她真漂亮。

他沒敢說。

其實丹澤早就借自己權職打聽清楚對方的名字、家事及當下的情況。

他知道她喜歡看書,也開始拼命看書。

看她喜歡看的書,珍惜她的每次付出。

想到看書,丹澤記起,家裡有一本書沒還。

還在神遊,冷不防長公主第二巴掌扇過來。

他沒防備,挨個正著,火辣辣的疼把思緒拉回現實。

長公主不悅:“想什麼,想的這麼出神,本公主叫幾聲都聽不見。”

丹澤摸摸被打的臉,低頭道:“在下沒想什麼,聽聞保和殿這幾日找來關外來的樂團為皇上助興,公主不想去看看嗎?”

他語調緩和,如玉石之聲,加之他的俊美外貌,讓人不禁聯想“世間美好”四個字。

換常人,尤其女人,大多願意與他和顏悅色。

唯獨長公主不會,她從來相信什麼美好,在她眼裡,美好都是騙人的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