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不一樣的解讀(為亞納盟主加更)(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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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宓估計自己的尾椎骨是有些摔裂了,痛得他淚花兒都冒了出來。
吃了這個啞巴虧之後,他更加懷疑楊沅和晏丁之間有點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什麼用紙刀挑開公文袋的時候,不小心傷到了嘴唇。
晏丁做了一輩子的官,又不是頭一回用紙刀了,會犯這種低階錯誤?
奈何,他死盯著晏丁和楊沅,卻始終沒有發現二人有什麼問題。
他盯了三天,照理說晏通判這時早該去國子監赴任了。
可是收了同僚們一大堆“送故禮”的晏丁還是沒走,據說是交接事宜尚未理清。
張宓覺得其中一定有什麼他不瞭解的事情發生。
只不過楊沅才剛剛上任,就算交接上有問題,那問題多半也是出在晏丁身上。
如果搞不了楊沅,那他就沒有必要揪住這件事不放了。
憑白和晏丁結仇,何苦來哉?
晏丁在臨安府任職多年,連曹泳在內,晏丁已經侍候走了三任府尹。
雖說他身體不太好,在衙門裡負責的事務和權力有限,但人緣卻一向不錯。
自己跟他無仇無怨的,若是針對一位即將調走的晏通判,對他的官聲名望自然不好。
可張宓又不想放過這個有可能整治到楊沅的機會,他只能耐心地繼續觀察。
然後,他就等來了朝廷的一紙批文:
應晏通判所請,朝廷照準臨安府修繕府衙的申請!
當然,由於晏通判正在運作此事時,職務就發生了調動,為了確保此事能夠順利執行,他便盛情邀請了繼任者楊沅聯名申請。
這個訊息一經傳開,立即轟動了臨安府衙。
朝廷允許臨安府衙修繕了啊!
自大宋開國,這是第一次啊,官員胥吏們簡直是奔走相告,喜不自勝。
大家之所以這麼激動,是因為大宋朝廷有一條律法:官不修衙。
你要是向上級請示,想要修繕文廟、學校、城隍廟、佛寺,或者給西湖修一條堤,御街旁開一條路什麼的,好說!
朝廷立馬批准!
錢不是問題!
但是你想修繕官府衙門?
不可能!
哪怕這座官衙已經破爛不堪,甚至於漏風漏雨,牆壁傾斜著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別想得到朝廷允許修繕的批文。
為了防止官員借修繕官署之機從中貪墨……
很奇怪制定這條法律的官員們是怎麼想的,如果官員想要貪墨,修橋補路、修學校文廟,就不能從中漁利了麼?
反正因為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時候,朝廷就明確制定了這樣一條法律:
各級官府不得修繕衙舍。
北宋熙寧四年,也就是距離楊沅成為臨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蘇東坡曾就任臨安通判。
蘇通判到任後,眼見臨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書朝廷請求修繕。
結果朝廷駁回申請,不準。
幾年後,臨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間房子,壓死兩個杭州籍的書吏。
眼看都鬧出人命了,蘇東坡便再次上書朝廷請求修繕,並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寫上去。
結果依舊是:不允。
西湖上的蘇堤,就是由蘇東坡主持修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