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宓估計自己的尾椎骨是有些摔裂了,痛得他淚花兒都冒了出來。

吃了這個啞巴虧之後,他更加懷疑楊沅和晏丁之間有點不可告人的事情了。

什麼用紙刀挑開公文袋的時候,不小心傷到了嘴唇。

晏丁做了一輩子的官,又不是頭一回用紙刀了,會犯這種低階錯誤?

奈何,他死盯著晏丁和楊沅,卻始終沒有發現二人有什麼問題。

他盯了三天,照理說晏通判這時早該去國子監赴任了。

可是收了同僚們一大堆“送故禮”的晏丁還是沒走,據說是交接事宜尚未理清。

張宓覺得其中一定有什麼他不瞭解的事情發生。

只不過楊沅才剛剛上任,就算交接上有問題,那問題多半也是出在晏丁身上。

如果搞不了楊沅,那他就沒有必要揪住這件事不放了。

憑白和晏丁結仇,何苦來哉?

晏丁在臨安府任職多年,連曹泳在內,晏丁已經侍候走了三任府尹。

雖說他身體不太好,在衙門裡負責的事務和權力有限,但人緣卻一向不錯。

自己跟他無仇無怨的,若是針對一位即將調走的晏通判,對他的官聲名望自然不好。

可張宓又不想放過這個有可能整治到楊沅的機會,他只能耐心地繼續觀察。

然後,他就等來了朝廷的一紙批文:

應晏通判所請,朝廷照準臨安府修繕府衙的申請!

當然,由於晏通判正在運作此事時,職務就發生了調動,為了確保此事能夠順利執行,他便盛情邀請了繼任者楊沅聯名申請。

這個訊息一經傳開,立即轟動了臨安府衙。

朝廷允許臨安府衙修繕了啊!

自大宋開國,這是第一次啊,官員胥吏們簡直是奔走相告,喜不自勝。

大家之所以這麼激動,是因為大宋朝廷有一條律法:官不修衙。

你要是向上級請示,想要修繕文廟、學校、城隍廟、佛寺,或者給西湖修一條堤,御街旁開一條路什麼的,好說!

朝廷立馬批准!

錢不是問題!

但是你想修繕官府衙門?

不可能!

哪怕這座官衙已經破爛不堪,甚至於漏風漏雨,牆壁傾斜著馬上就要垮塌了,你也別想得到朝廷允許修繕的批文。

為了防止官員借修繕官署之機從中貪墨……

很奇怪制定這條法律的官員們是怎麼想的,如果官員想要貪墨,修橋補路、修學校文廟,就不能從中漁利了麼?

反正因為這個理由,北宋大中祥符二年的時候,朝廷就明確制定了這樣一條法律:

各級官府不得修繕衙舍。

北宋熙寧四年,也就是距離楊沅成為臨安通判的八十四年前,蘇東坡曾就任臨安通判。

蘇通判到任後,眼見臨安府官舍都快要塌了,便上書朝廷請求修繕。

結果朝廷駁回申請,不準。

幾年後,臨安府衙真的塌了一間房子,壓死兩個杭州籍的書吏。

眼看都鬧出人命了,蘇東坡便再次上書朝廷請求修繕,並且把房子倒塌砸死了人的事寫上去。

結果依舊是:不允。

西湖上的蘇堤,就是由蘇東坡主持修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