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華郡主年老,色衰便憂愛弛,謝徵的好骨相三十多卻才正茂,又有實在的功績,狂蜂浪蝶永遠殺不幹淨。於是偏信古方,一日兩盞的珍珠粉碾碎,喝敷兩用養顏。

我找了很久,才在鄰縣最大的客棧裡找到那行人。

他們包下大堂喝酒,醉醺醺地談天說地,最後說到我爹孃。

「兩個不識好歹的老家夥。說這次採量少,要自己留著,呸,郡主想要的東西,他們也敢不給?」

——那東西,是珍珠。

我爹每年都會攢幾顆,說將來給我做嫁妝用。

他們殺了人後,不出意外,在我娘衣櫃裡翻出一個大盒子。滿當當、沉甸甸的珍珠,光華動人,質量上乘,還能昧下一大筆銀子,自然開心。

我溜到後廚。

在他們的酒裡兌了又兌,酒變得很醇,後勁很大,沒多久,他們就醉趴在桌子上。

我面無表情地換了客棧的香。

目光停在他們腰間的斧頭上許久,很想抄起來,把他們一下一下砍死,千倍百倍地讓他們嘗到那些痛苦。可是不敢,沒辦法處理掉所有痕跡,我太弱了。

那不是我第一次殺人。

卻是我第一次流淚,哭的那樣慘,身子蜷縮在門與牆的縫隙裡,把所有水分都流幹。

我離開縣城時。

城內四處傳著酗酒喝死人的訊息,縣衙府兵正挨家挨戶宣讀禁酒檄文。

我沒有再回小漁村。

家的味道已經散了。

嘆晴去不如享風來,可惜這道理我明白的太晚,命運已將它流亡的慷概收回。或許我這條命生來就是為了和侯府撕咬。

剛開始,我還沒想好路徑。

只能混跡乞丐堆裡,隨大流往京城擁擠就食。

直到某天輾轉,在郊外的一處村莊裡,見到幾個插著草標的孩子。他們快活不起,所以母親就要割塊肉。侯府的管家杜三在其中挑挑揀揀,選中了幾個女孩子。

我看見有位娘親抱著女兒落淚,跪下磕頭,說大恩大德結草銜環。

她的女兒尚且天真,含著笑意:

「賣掉我,有了錢,弟弟就不會餓死了。娘,我會把月例都攢著,過幾年,就回來找你,我們一家四口,過好日子。」

我不知道那瞬間想到了什麼。

卻莫名怔在原地。

看著眼前哭哭啼啼的女人堆,杜三開了恩。準她們回去收拾東西,把孩子洗幹淨了次日再送來,統一領去侯府。

我跟在那對母女身後許久。

聽她們哭了笑,笑了哭,到最後終於出面攔住。把臉上灰土擦淨,我伸開手,上面放著一顆圓亮的珍珠,泛著瑩白的光澤。聲音微啞:

「別哭了,我跟她換。」

我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