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帶著枉死的記憶投胎。

我新名阿瓷,出生在離京郊千百裡的偏僻小漁莊。

這一世,我有了父母。

娘親會做好吃的各種丸子,爹出完海總會留幾條最肥嫩的魚,下了鍋油,煎一下,咯滋咯滋的聲音,香氣把破爛的小屋籠住。

那時我還囿於仇恨的過往。

雖然五歲了,卻不大開口說話。

昭國路引盤查極嚴,千丈的距離,是窮人一生也邁不過的溝壑。

在漁村裡,就連最有聲望的私塾先生,也不過出門去縣裡考過兩次學。又何況我這個女娃娃。仇人或許會在我看不到的地方富貴終老,每想到這裡,我就氣的能吃兩條魚。

但爹孃很好,他們真愛我。

村裡有小孩向我丟石頭,罵我『傻子』,娘就舉起擀麵杖追他出十裡地,掐腰大著嗓門在村頭和他娘大吵一架。

爹每次回來時,總要學著村裡唱戲的醜角扮鬼臉掐蘭花來逗我笑。他把我架在他脖子上,在村裡村外轉來轉去,只要見到人,就得意地炫耀:

「老李,你看這是我女兒,好看吧。」

還有我的名字,姜瓷。

是花了幾個大子找私塾先生取的。

我記得那時爹有多開心,他摸著頭笑:

「瓷器啊,頂頂珍貴的寶貝。這個好,這個好,配我女兒。」

其實我真的認過命。

在九歲生日那年,爹顫著手將新頭繩壓在我枕頭下;娘準備了許久,為我做一件新衣裳,針腳密密麻麻,染過她熬燈時紮出的血。

我沒有睜開眼睛,假裝還睡著。

只是他們走後,縮起身子,將屋棟房梁看了又看。

不得不承認,我感覺到胸腔裡高懸已久的心正一點一滴挪回原位,它還太稚嫩,不該承擔上一輩子的愛恨。或許就這樣,老天爺也覺得我苦了太久,所以給了我新的人生,讓我靈魂不再飄蕩。

次日醒來,我自己梳好頭,坐在桌子上:「爹,娘。」

天。

嗓子軟的像是要掐出水,我有多久沒這樣撒過嬌。

幻想手掌貼過額頭,暖烘烘的誇獎、嫋嫋飄起的炊煙、其樂融融的早飯。上述場景,都沒有發生。

——我爹孃死了。

就在一牆之隔。被人砍死的,為了不讓兇徒發現屋內還有女兒,他們連呼救都沒有。而這段時間,村中來的陌生人,只有一隊珍珠商。

在清晨時業已離開。

村人可憐我,要幫我爹孃收屍,商定下土時卻不見我的蹤影。我早回到屋中收拾好東西,系成小小一個包裹,伏在進城報案的牛車後。

縣老爺開始很重視,後來傳商人上過堂後,就不了了之。

因為他們是為侯府辦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