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現代典型的案例。

某女喜歡上了某男,在一個月黑風高的夜晚主動求愛,然而男子心有所屬,以驚人的毅力婉拒女子。

結果女子因愛生恨,當場扯破自己的衣服大喊救命。

結局是,該男子丟了飯碗,吃了牢飯,受到親朋唾棄,世人白眼。

心儀的女朋友更是棄他而去,出來後孑然一身,鬱鬱而終,可以說整個人生因此而改變……

拉丁法諺有云:凡法皆有漏洞。

在女性地位處於弱勢的情況下,不論是輿論還是執法機構,都會有一定傾向性,這本是為了保護弱勢群體權益,無可厚非。

但是這樣的傾向性對另一方無疑又是不公平的,也給有心人留下了可以利用的漏洞。

所以說,法律從來就沒有絕對的公平。

所謂的公平,從來只是相對的。

在刑偵手段並不健全的時期,遇到這種誣陷基本百口莫辯。

即便是刑偵手段越發高超的現代社會,也不敢說百分百能夠還原現場,曠日持久的調查和訴訟過程很快就會讓所謂“強勢群體”名譽掃地。

對公眾人物來說,一旦名譽受損,出入都被人用有色眼鏡看待,這種無形的心理壓力下,事業心註定遭到打擊。

所以,違背婦女意志,當真是會出大問題的!

男孩子出門在外一定要保護好自己,這可不是一句戲言……

“嗯?”

當女人從浴室出來,看到的不是預想中的男人,卻是他的女秘書,臉上的笑容當即就僵在了臉上。

我就洗個澡的功夫,怎麼人就換了?

“劉總呢?”

“哦,劉小姐,劉總有個緊急公務先行離開了,擔心劉小姐誤會,特地讓我留下來解釋一下。”

女秘書臉上掛著職業笑容,對面前只裹著浴巾的女人也是神態如常。

走了?!

女人臉上驚愕過後,眼中頓時閃過一絲怒氣,只覺得一股無名怒火直衝天際。

我澡都洗了,你告訴我自己先走了?

那傢伙……不是剛剛還色授魂與的嗎?

我衣服都脫了,這都能忍?

這不是關鍵,關鍵是他人走了,我今晚的任務怎麼辦?

要不是現在人不在,她絕對是要讓那傢伙知道什麼叫敬酒不喝喝罰酒!

就在她眼神閃爍,心中衡量要不要退而求其次的時候……

“劉小姐,劉總臨行前,還約您明晚共進晚餐,專程表達他的歉意之情,希望劉小姐能夠賞光。”女秘書又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