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代言(求加書架和票票)(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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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突然爆火的歌星,程臣的歌雖然傳唱度很廣,但畢竟剛火,地位不穩。
而且像那些成名已久的明星,動輒百萬級別的代言費,李振宇肯定是不願意拿這個錢的。
而且如果不是看到程臣昨天在部落格一頓騷操作,李振宇也不會有請他做代言人的衝動。
“李總,那你打算怎麼個合作法呢?”
這年頭,代言飲料、代言手錶、代言服裝的明星有很多,但是代言網際網路產業的明星還真是屈指可數,幾乎沒有。
所以,合作模式這塊還需要兩人再探討一下。
“嗯……我們打算……”說到這裡,李振宇扶了一下眼鏡,有些躊躇的說道:
“我們打算請你做一年的代言人,代言費用……二十萬。”
一年的代言費二十萬,如果放在一個一般新人身上,其實不低了。
關鍵是程臣不是一般的新人啊,他的歌橫掃榜單,光專輯銷量就已經達到驚人的20萬,更別提5萬一場的商演。
以他現在的人氣,一年的代言費至少50萬。
所以,這個20萬一年的代言費真的是太便宜了。
見程臣沒說話,自知報價太低的李振宇訕訕道:
“剛才我們也聊到了網際網路寒冬,對於現在的華夏部落格而言正處於節衣縮食的階段。
不瞞你說,我們現在過的很艱難,這20萬還是從各項開支裡節省出來的。”
說到這裡,李振宇語氣有些悲觀:
“本來公司的人是不同意增加這筆額外開支的,但想要突破目前的窘境我只有背水一戰。
如果這場寒冬還不結束,恐怕華夏部落格就堅持不了兩年……”
程臣知道李振宇這番言亂是故意說給他聽的,同時也清楚,他並沒有騙自己,2002年的網際網路寒冬,讓全球科技網路泡沫破滅,華夏也深受影響,大多數網際網路公司都面臨著倒閉的困境。
為了尋求利潤,很多網際網路公司進軍網遊業,華夏的第一批網路遊戲正是這個時候出現的。
但指望華夏部落格這個瀕臨倒閉的公司去開發網遊這肯定是不現實的,所以李振宇並非危言聳聽。
程臣看著李振宇的眼睛,緩緩的搖了搖頭。
見程臣拒絕自己,李振宇臉色一白,隨後也沒說什麼,慘笑道:
“達不成合作也沒關係……”
卻見程臣緩緩伸出三根手指,道:
“我可以免費給華夏部落格做代言,三年!”
聞言,李振宇雙眼冒光,彷彿抓到救命稻草一般,但隨後他又收起臉上的喜色,反而有些猶豫。
他這個年紀已經懂得了“天下最貴的東西往往是免費的”道理。
“你有什麼條件?”
李振宇盯著程臣的眼睛問道。
程臣提出了他的條件:
“我想要華夏部落格的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