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代言(求加書架和票票)(第1/2頁)
章節報錯
兩個人寒暄一會,程臣得知對方是從米國留學回來,見識外國網際網路的發展輝煌後,於是他也一頭扎進網際網路的創業浪潮裡。
這年頭,網際網路並未像後世那般成為經濟的發展主力,主要受限於使用者量的稀少。
2002年雖說電腦的價格不像上個世紀那般稀有,但四五千的價格也足以讓普通家庭望而卻步。
兩人對面前的網際網路形式展開了許多討論,越是討論李振宇就越震驚。
眼前這個年輕人對於網際網路的瞭解簡直超出他的預期。
要知道像程臣這個年紀的人,接觸網際網路不過是在網咖裡聊天、打遊戲、看電視劇、聽歌之類娛樂性較強的功能。
甚至還有一些像程臣這般年紀的人都還沒接觸過電腦。
像他這樣對網際網路發展史侃侃而談,甚至還能對網際網路未來發展有預見性的提出一些可能性更是少之又少。
程臣提出的一些觀點,讓自認是網際網路弄潮兒的他都得思索一會才能跟上節奏。
“你怎麼知道這麼多關於網際網路的事兒?”
李振宇遲疑了一會,提出自己心中的疑惑。
程臣微微一笑,道:
“因為我也在網上衝浪。”
後世網際網路發展的如此迅猛,每個人每天接收海量資訊,不會幹技術難道還不會扯上一兩句嘛!
聞言,李振宇也是咧嘴一笑。
對啊,網際網路就是一個神奇的地方,它打破空間地域的隔閡造就了無數的奇蹟。
“既然你也認為網際網路的發展是大勢所趨,那麼咱們今天的談話相信會順利很多。
我也就不繞彎子了,我想請你做我們華夏部落格的代言人!”
李振宇眼神真誠的看著程臣說道。
聽到這裡,程臣終於知道李振宇所說的合作是什麼了。
他對李振宇的做法還是很贊同的,現在在網上衝浪的主流是年輕人和中年人。
華夏部落格想要得到更多的曝光和使用者,就得死死抓住這波人。
而程臣的歌從《狼愛上羊》《秋天不回來》《童話》《愛情轉移》這些流行音樂在年輕人中非常受追捧。
但他的《藍蓮花》以及即將釋出的《曾經的你》和《生如夏花》卻在中年人這個群體裡非常有共鳴。
所以,程臣的粉絲群體跟華夏部落格目標使用者出奇一致,至於為什麼非要找程臣,李振宇很快就給出了答案。
“實不相瞞,我昨天一天都在重新整理你的部落格,你的一些表現跟其他部落格使用者非常不同,你能玩轉網際網路,也很懂使用者想看什麼……”
李振宇頓了頓,好像在組織語言:
“你昨天一天給我華夏部落格帶來了三萬使用者……還有你的部落格瀏覽量,截止今天早上,已經突破十萬,這些都是你提現出的價值,你非常的……嗯,怎麼說呢……”
“有網感。”
程臣默默的補了一句。
“網感?”李振宇琢磨了一下,而後猛地一拍手掌,大笑著認同道:
“對,就是網感!你對網際網路有著獨特的感知力,這是其他明星所不具備的,而且你的歌迷群體也跟我們的使用者非常契合,當然,找你做代言還有一個原因……”
看著李振宇支支吾吾的樣子,程臣微笑道:
“因為我便宜。”
李振宇憨厚的笑了笑,不置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