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還是個孩子啊(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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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樣的劃痕,只有一種利器能造成。
長匕,帶齒長匕……刑案人員專用……
以此就可以確定,行兇之人,先用長匕刺進對方肺部,將對方刺倒,且令其無法呼喊,再用菜刀在傷口上做了偽裝。
殺人方法很……專職而熟練。
再聯想到門窗未損、無打鬥痕跡,以及其妻在側屋紡紗織布……
片刻過後,司寇繼昭起身。
“本官在另一處給你騰出了個院子,我讓人送你過去。”
說完,手指一人,那人立刻上前為水銀領路。
水銀出屋,再度淨了幾遍手後,忍不住衝著屋裡道:
“請對待骸骨輕著些,無論重不重要。”
屋裡沒人應,水銀對此毫不意外。她掏出娟帕,擦拭著手上的水珠,吐出口中的薑片,跟著領路的人走了。
不是每個人都懂得、能懂得,對死者表現出應有的尊重的。.她人微言輕,只能做到自己問心無愧也就是了。
……
這一夜,司寇繼昭連夜啟程回往了聚城。
案子有了眉目,他的心裡卻是沉甸甸的。他得儘快趕回去,再提人犯,了結此案。
臨走,他倒也還記得,給破案有功的東方楠嬰,留下兩名武功不錯的護衛。
想著那姑娘就帶著個婢女,來來往往的太不安全,而且,那婢女進了山,還不知道何時回來。
此處離對面的邊關太近,離都城太遠,還是要小心著些的。
而這一夜,水銀輾轉難眠。
起初是聽著外面紛亂的腳步聲有些高興,她知道,司寇繼昭終於要離開了,自己天一亮,就能進山了。
可再後來,聽到兩道輕微的聲響,一道在窗前,一道上了屋頂,她就恨得牙根癢。
不用猜也能知曉,這定是司寇繼昭給自己留下了人手。
保護?亦或是……監視?
那人疑心太重,到底還是對自己不放心了。
水銀是不會天真地以為,萍水相逢之人,僅兩面之緣,對方會是出於擔憂自己的安危才這麼做。
她只能強自按捺住心頭的渴望。
罷了,來日方長,以後,總找得著機會。無論一年,還是十年,她,總有會回去的那一天。
就當這是次磨礪吧?磨礪自己的心性、脾氣和頭腦。
於是,被司寇繼昭留下來的那兩名護衛就發現,主子讓自己兩人保護的目標,非常的省事又省心。
她只會每日裡,爬上屋頂,坐在那兒向著大山眺望,不到用飯和歇息之時、不到他們呼叫,她就不會下來。
不僅不下來,就連動彈都極少。
就那樣:兩臂疊在雙膝之上枕著下頜坐著,望著關山。
其中一人,老甲感慨:“即便有神醫的名頭在,到底也還是小女兒家呢,一個人孤身在外,就不知道該做什麼了。”
另一人老乙,也跟著慨嘆:“她們主僕情深,委實難得。也不知道她那婢女,幾時能迴轉?感覺我倆在這都要閒得長毛了。”
“總該快了的。話說,這姑娘的膽子,也不該這麼小吧?看她面對死人的骨頭,眼都不帶眨的,還摸來摸去……嘖嘖。”
老甲說著說著就咂舌,搖頭。
好好的姑娘家,學點兒啥不好?非得學那些低賤、埋汰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