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銀髮現,這司寇繼昭的記性還真是好,兩年多了,人犯交代的每個細節,他都仍然記得這麼清楚。

就聽司寇繼昭繼續說道:

“衙門派去了人鎖拿人犯歸案,並進行了現場驗看。

屋內沒有發現打鬥痕跡,門窗等也全部完好,沒有損壞痕跡。

被殺之人,只腹上那柄人犯家的菜刀外,亦無其他明顯傷痕,更沒找到其它的兇器。遂將死者屍首抬回衙門。

經仵作驗屍後,記錄上卻寫著:死者傷口上有兩道混亂的不明痕跡,一個就是那菜刀留下的,另一個,無法具體查明。且,被殺之人乃是死於失血過多。

因為缺失了一樣兇器,又有本官的介入,衙門索性將該案轉交來了刑部。

本官便接下,開始從人證處著手。

其妻堂前述言:一直在家,不知道那人是如何進入自己家中的,根本就不認識。

鄰人們和過路者也皆言不識死者。

人犯卻說認識。

說死者是其同鄉兼幼時玩伴。自長大後分開,他為官,其留村,平日在鄉村勞作、或以狩獵為生。如今不知怎的,竟就跑來了都城,還死在了他家裡,他的床頭。

人犯因此百口莫辯。

那名人犯跟隨本官良久,本官自是信他清白,遂嚴審了其妻。

其妻堅持聲稱,自打丈夫歸家,她便再無外出。見丈夫深睡,就去了側屋,紡紗織布。直到聽見重物倒地聲,才過去探看,後被驚昏厥,直到被鄰里喚醒。

所有鄰人及到場的過路者,皆被本官一一審問,同樣未果。

不得已,本官只能將人犯暫押刑部大牢,關押至今。”

司寇繼昭言及即此,抬手向東方姑娘拱手施禮。

“望東方神醫明辯秋毫,為我那名屬下,洗刷冤屈。”

水銀側首,微微對著他點了點頭。

不過,自己這頭雖然是點了,卻是為著那句明辨秋毫而點的,但真實的那人是不是被冤屈的,且還兩說。

她轉回頭,執起一根肋骨,看了看,再看了看,招手讓隨從將燭火挪近。

司寇繼昭見狀,親自端著燭盞,湊近前來,蹲身。

“有發現什麼?”他問道。

水銀沒有回答,在觀察了那根肋骨片刻後,換手,放下去,拼接好。

又拿起一根仔細驗看,並狀似不經意地問道:“人犯在那之前,辦的是什麼案子?”

司寇繼昭不假思索地回答:“貪墨案。因牽涉較多、範圍較廣,所以耗時很長。”

那也是他和他的下屬們,辦得非常漂亮的一件案子,他也正是因此,得以升到左官長之位。

所以,本心裡,他不想跟著自己風雨奔波的屬下,含冤入獄。

“所有牽扯那樁貪墨案的人犯,都擒獲歸案了嗎?”水銀想了想,繼續問道。

司寇繼昭心內一驚,難道?

“你的意思是,有逃跑的,故意殺了人,報復他?

這個我也有想過,但是,隨便殺一個就可以,為什麼要找住在這裡的、離都城那麼遙遠的人?”急切中,他都忘了自稱本官了。

水銀也沒有注意到他稱呼的改變,搖了搖頭否認。

“民女沒那種想法。大人您別想太多。正如您所說,誰也犯不著為了冤枉一個人,找離得這麼遠的人。

不過,敢問大人,還是有逃跑的,是嗎?”

司寇繼昭坦然點頭。

“有,有小魚小蝦跑掉了的。這種案子,一般抓首、抓重就可以,不會、且不能一網撈得太乾淨。”

水銀頷首。這個她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