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不知道為什麼,女孩被判給了他的爸爸。同樣不知道為什麼,女孩的爸爸選擇讓那個女人去接女孩回新家。女孩顯然不喜歡她的新媽媽,所以在途徑此地的時候,藉口撒尿下了車,想用這種天真的方法逃回家,後來那個女人就被打死了。

老張的大腦被驚得一片空白,事情突然超出了他的理解範圍,甚至來不及讓他害怕。

後來他冷靜了下來,也開始害怕了,但細細一想:這個訊息未免太過於離奇了,八成是謠言。就算是真的,也不可能歸罪到自己身上,因為他根本就沒碰那個女人。

儘管如此,老張依然惶惶不可終日,他覺得自己犯了罪,但又說不清楚犯了什麼罪。他一直等待著謠言被破除的那一天,等著別人告訴他:那個女人確實是人販子。

但越來越多的傳言和接下來發生的事情都在逐步證明那個訊息是真的。

女孩早就被警察帶走了,但每天還是有很多警察來村子裡,他們拿著那個女人的照片,挨家挨戶地尋找當日的目擊者。

那天的事情有很多圍觀者,雖然沒有人能說得清到底誰在圍觀,誰在施暴,但調查的範圍還是越縮越小,最終受調查的只剩下一小部分人。

警察找到了小李,因為他曾當眾講述過施暴的過程,一個帶著眼鏡的警察面無表情地問他:

“你打人了?”

“沒有!不是我!”小李很惶恐,他這一生從未面對過警察的盤問。

“你三天前是否說過,你踢了她的臉?”

“我……那是我胡說八道……”小李說這話的時候就像一塊水分流盡的海綿,“我當天根本就不在村裡。我去了縣上,不是一個人去的,很多人能證明!我和這事沒關係!”

警察沒有說話,依然面無表情地看著他。小李戰戰兢兢地看著腳,大腦裡竭力搜刮著詞語。接著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麼,像是為了討好對方似的低聲說:

“老張乾的,他打了,他說是他捉住了那個女人,他親口說的。”

警察又盤問了其他人,他們大多數都是當天的施暴者,但當警察問起的時候,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說自己什麼都不記得了。

不記得自己是否打了人,不記得打人的是誰,到最後甚至遺忘了自己當天是否在場。

他們閃爍其辭,眾說紛紜,在為自己開罪的時候必然會指控另一個人。但當再次盤問的時候,指控的物件又與前一次不同了。

後來警察注意到,雖然由於案件的特殊性與複雜性,這些人的證詞並不能說明什麼。但老張的名字卻多次出現他們口中,於是警察的矛頭指向了老張。

此時老張的惶恐已經達到了極點,自從警察展開頻繁的調查以後,他就沒睡過一個安穩覺,經常徹夜不眠,一遍又一遍地回憶著當時的場景,但這隻能增加他的惶恐。

所以當家門被敲響的時候,老張幾乎想拿起菜刀出去和門外的人同歸於盡。

他戰戰兢兢地開了們,當看見警察的那一刻,老張的腿完全失去了力氣。一種跪下去抱著警察痛哭流涕,祈求對方原諒的衝動讓他差點哭了起來。

但他還是忍住了,他的理智告訴他,還有最後一個王牌――他沒有打那個女人。

一個警察開口了,“是你叫人打她的?”

“叫人打……沒有……我只是……我以為她是人販子。 ”老張的聲音顫抖得不成樣子,“我和這事沒關係!這不是我乾的!”

“是你告訴別人,她是一個人販子,怎麼會和你沒關係?如果你不這樣喊,那個女人也不會被打死。”

“我沒有打她,我只是……是他們打的,我想去阻止,可是……”

警察翻了翻一個黑色的記事本,看了看,然後說:“那天你對著許多人說,你打了她?”

老張沒話說了,他害怕得要死,並且隱約地覺得,自己完了。

“有誰能證明你沒有打她嗎?”

老張依然沒話說,世界上沒有任何人能證明這一點。他呆滯地看著陰沉的警察,試圖找點什麼話來辯解,但什麼話也想不出來。

警察合上了記事本,嚴肅地看了一眼老張,然後回過頭對另一個警察說了句什麼,最後對老張說:“我們還會再來的。”做完這一切後他們便推開門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