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曲的受眾取向與作曲時候的思維,首先要考慮的是受眾。

李少傑皺眉。

去靠抒情感動人?或者是如同正常歌曲那般爆發活力?

那根本不可能。

如果真的是面對那些已經有了自殺傾向的人,這些型別的歌全部都是拋媚眼給瞎子看。

直白說教的抒情,是為了感動正常人的。

激昂向上的張力,也是為了給正常人力量的。

【預防】

但如果面對已經有了這樣傾向,甚至已經準備化作現實的人。

這樣的做法,0用處。

絕對不能想著“我寫歌的立意要面對正常大眾”。

可是還需要迎合大眾,火起來,更廣的傳播。

難度真的很大。

想要達成預想的效果,需要換一種方式。

因為面對的,是本來就已經情緒壓抑,甚至有自殺傾向的人。

這一類的人,不是靠音樂抒發情感就能拯救的。

你去做一些感動正常人的歌曲,好,成功了。

無數正常大眾被你感動哭了。

你去利用這種名義寫歌,好,成功了。

無數正常大眾被你打了一針雞血。

看起來似乎很好。

但其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還是那個樣子。

沒起到一點作用。

大眾或許關注了,但實際上,也僅僅只是“能意識到這個問題”!

關注上.......其實並不會有人在意那麼多。

或者說,對很多大眾來說,這些東西都太遙遠了,與自己不沾邊。

除了“消費”,李少傑想不出別的詞。

做點有意義的事情,做點實事,那就不能消費本就很難的群體。

做歌。

第一件事,想的就是代入感。

【如果我是滿心壓抑,對生活絕望的青少年,會如何?】

框架基本上是成型了。

但具體怎麼做,就需要換位思考。

【到底什麼樣的方式,可以起到一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