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為而治的精髓在於無所不為。

順其自然的核心是因勢利導。

所以,覺得無為而治就是什麼都不管的放任,其實是一種錯誤的認知。

智瑤已經將老子《德道經》中的《德經》差不多吃透了,好多規則就是從中進行借鑑。

至於說完全照搬的拿《德經》來治理智氏?世界上就沒有一種完美的制度,牽扯到規則也絕對沒有什麼完美,只有最合適的才是最需要的,可千萬不能沒有這種認知。

半部論語治天下?這大概是世上最好笑的笑話了,因為裡面就沒有正兒八經關於治國的教導。

智瑤從老子的積極性品味出了一些東西,比如智氏新動作的大體框架已經完成,不需要老子再事事參與了。

那個《德經》是什麼呢?簡約概括就是一步出於禮而又合乎於禮的著作,裡面包含了對制度的制定和執行,完全不懂治國可以拿起來用,治軍也能夠適用。

當然,那是沒有更好的選擇為前提,有足夠的能力可以加入自己想要的規則,也能對一些不需要的規則進行刪除。

智瑤已經很久沒有跟老子論道,見老子的積極性那麼高,自己手頭沒有太急切的事情需要處理,肯定要抓住機會汲取知識上的營養。

一陣聊下來,老子發現智瑤借鑑《德經》在書寫屬於自己的著作,看不出有什麼生氣的地方,相反對智瑤能分辨什麼是智氏需要,刪掉智氏不需要的那一部分,打從內心裡感到欣慰。

絕不是什麼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欣慰啊!

老子是個驕傲的人,談不上什麼高傲,哪能不知道規則都有其適應性呢?他也聽出了另一種味道。

“世子因何如此急切?”老子問道。

智瑤對老子只看規則的制定發現裡面的急切感,老實說沒有感到詫異。

制定規則本身就代表著制定者的思想和意志,懂行的人一看就能看出制定者想要達到哪些目標。

比起老子從品德上的追求為核心,智瑤制定的規則更趨於法家的那一套。

然後,智瑤走的“法”並不是現代的法律,其實還是以服務統治者為出發點。

很多人以為法家是站在普羅大眾這一邊,該認知在封建王朝是錯誤的。

事實上,法家從誕生的那一刻起就將屁股坐在了統治者那一邊,制定的規則可以是為了追求國家的強大,又或是幫助統治者去約束治下生民。

當然,哪怕法家主要是為了服務於當權者,也是起到了保護生民的責任。

畢竟,有規則總比沒有規則要好。

老子跟智瑤講了許多,主要提到了晉國律法上面的嚴苛。

晉國各個家族的律法是很嚴苛,體現在動輒奔著殘害肢體而去。從而可以在晉國看到失去手掌、腳掌、手指、腳趾、鼻子、耳朵的人,分辨他們是不是曾經犯過事。

類似的風格並不是晉國獨有,好些個強國都是這副模樣,某種程度上來認知的話,是不是可以認為規則有利於促進和諧與團結?

相反處罰力度低,乃至於根本不將律法當回事的國家,他們內部的仇殺以及各種社會惡性事件極多。

“文王行‘畫地為牢’一事,實乃禍害千年之舉。然,其提倡信約,有助於德。”老子已經到了可以胡說八道的歲數。

再則,老子不是貴族,再加上那樣的歲數,別說是指責早就死了的周文王,跑去某個諸侯指著鼻子罵,那個諸侯除了笑眯眯聽著,還是什麼都做不了。

姬周啊?立國之前就一再搞各種神神鬼鬼的操作,什麼鳳鳴岐山,又搞什麼吉星高照,為的是展現姬周取代殷商是得到上天的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