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斷臂青壯說的十六名子嗣並非全是他的孩子,其實是將兄弟的孩子也算了進去。這個是目前長輩健在沒有分家那麼一說,長輩不在了才會兄弟分家,差不多就是第三代人才會各自繁衍生息。

有宗族又會是另一種情況,比如智瑤所在的家庭,時代沒有得到改變,又或是某天智氏完蛋,智氏的所有族人都會一直闔家生存下去,哪怕是分出小宗的話,沒有出現意外也要再過幾代人才會關係淡化。

春秋時代只有貴族有宗族,往後則是一大群有血緣關係的人抱團,沒有例外就是異常排外。

所以了,無怪乎出了春秋戰國之後,歷朝歷代會那麼忌憚宗族。

這位斷臂青壯並不是在智氏的常備軍服役,他用“徒”的身份納賦,憑藉實力又或是運氣好有所斬獲,記功之後得到賞賜。

因為功勞得到得到賞賜遠比以前的訾產多得多,索性申請搬到“邯鄲”這一邊。

智氏正在開發“邯鄲”,將賞賜的土地安排在這邊,哪有不接受挪動的道理呢?

當然,智瑤不會接受有規模的家庭搬遷過來,要不然到底是在為誰開發就很說不準了。

所謂的“有規模”,大概是一家幾十上百口人,連帶擁有數百或數千的屬民。這樣的家庭在現如今不算多,一般是在某個大貴族治下,可他們當家作主的人在身份上不達標,也就是並非真正的貴族。

“我若無記錯,魯國行‘井田制’早也?”智瑤說的這件事情是魯國進行土地再分配。

子貢苦笑說道:“得其田者多為三桓,勞作得三稅七,所得之三另需繳二。”

周王朝本身就是執行井田制,魯國的改革是讓更多的人擁有屬於自己的土地,可是玩著玩著又給玩砸了。

如子貢所說的那般,分配到土地的群體大多是三桓的人,他們並沒有因為分到土地過上幸福美滿的日子,勞心勞力地耕作下來同時要向三桓和國家交稅,自己只能留下一成。

不是“士”也不是“徒”,連“羨”都不是,說好聽了是黎庶擁有了屬於自己的土地,他們之前當某個貴族的財產還不至於被餓死,擁有自己的土地相反有餓死的危險,到底是好是壞,真的不太好定義。

風突然有點大,讓智瑤眯了眯眼睛。

魯國的改革讓三桓變得更富?得到土地的黎庶肯定渴望過再次失去土地,偏偏因為相關約束又無法將土地甩掉,結果就是出現了逃難潮。

改革是要往好方向發展,得到了稅收的三桓和魯國肯定覺得不錯,獲得土地的黎庶不但憑空揹負無法承受的負擔,倒是活成了別人眼中的笑話啊!

包括晉國在內,其餘列國沒有搞魯國那一套,貴族不止是作威作福,其實還要負責治下的各種吃喝拉撒。

生活在貴族庇護下的黎庶,他們活得怎麼樣,要看有多大的追求,餓死這種事情卻不多見。

其實在遠古時期就是這麼一種狀況。那個時候貴族還不是生下來便是貴族,貴族是帶人進行開拓,開發出一塊地皮再命名,也就出現了“氏”。

說白了就是,初代貴族身上的擔子很重,非但無法作威作福,還要為治下一大群人的吃喝和安全愁白了頭髮。

智瑤生活在了古典時代即將結束的歲月,不知道還能將這種帶領群眾開發某地,群眾又樂於被驅使的心態保持多久。

他們一個地方又一個地方的走下來,有好的一面,自然也會有壞的一面。

“鄉間糾紛多出於面生,亦有貪心不足。”子貢說道。

有資格可以擁有私產,多佔一些的心態肯定就出現了。

有利益的衝突,哪能不產生糾紛呢?

智瑤想道:“晉國有司寇,管的卻不是這一方面,國法也管不到各家族內部的糾紛。難道我要寫一部民典,再建設一支用於排解糾紛以及處理犯法的隊伍?”

到戰國之後,處理類似事情的人是“三老”。

而“三老”制度開創之初或許是好的,跟很多制度一樣,走著走著將路給走歪了。

智瑤越想越頭大。

民典倒是能寫,關鍵是太細化不止執行人員要暈菜,黎庶也很難知道幹什麼才不算是犯法。

“最好是簡單粗暴一些啊!”智瑤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