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斯頓的冬天很難過。”愛德華抓住重點說:“在印第安人的傳說中,糧食不夠過冬的時候,會有吃人的魔鬼出沒——那些鹿角大魔鬼喜歡人肉,其實是餓得失去神智,吞噬同族的食人魔。”

回到了一百多年前的美國,愛德華決定從頭開始說。

“當時縣政廳要邊境仲裁者趁著冬天去山裡圍獵,出賞金徵收野豬肉和灰熊肉。我鬥不過這些猛獸,就回到老家休息,當時我的右腿膝蓋中了一槍,有暗傷,走不了多遠。”

“去酒館買藥的時候,就有個十二歲的小姑娘,她叫潘妮——和甜湖城的紋身小妹同名,很巧。”

林克:“哈哈哈哈.所以你見到潘妮總會給她帶點糖?”

愛德華先是笑著說。

“下回帶旺仔QQ糖,她突然喜歡中國的小零食了,最近還在研究紋漢字的手藝,但是她中文不好——上回看見囚犯腦門上的[愛]字時,我就覺著她是不是看多了火影忍者。”

林克:“那肯定不行——日本和中國還是有區別的。”

愛德華:“確實不行,你知道怎麼在最短時間內激怒一箇中國人嗎?”

林克:“願聞其詳?”

愛德華:“當著他的面,喊他作日本人。”

林克:“哈哈哈哈哈哈哈”

愛德華接著說:“別打斷我,老小子。我得接著往下說,我說到哪裡了?”

林克提醒道:“就潘妮,一百多年前的潘妮,說到這裡了。”

“哦對!潘妮當時要我買下她。用十六刀,買下她。”愛德華開玩笑似的說:“一個十二歲的女孩子,像一朵含羞待放的月季。”

林克:“我的天哪.你不會.”

愛德華笑著揮了揮手:“我殺人放火無惡不作,那不是我的錯,那都是照著州政府的調令來做,不這麼做我就會餓死——比我更厲害的仲裁官會射碎我的膝蓋,搶走我辛辛苦苦抓來的罪犯,奪走他們的屍體去領賞。”

“可是我對付不了這個小姑娘,林克——你明白嗎?我認為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我們會照顧孩子,會教導孩子讀書認字,讓他們繼續生存下去。記得我們是如何活著的,要比我們活得更好。”

林克作著深呼吸,偏過頭看著老吸血鬼。

愛德華接著說。

“我問潘妮——”

“——你為什麼要賣身呢?”

“潘妮就說——”

“——母親病重,父親去聖弗朗西斯科淘金,爺爺在堪薩斯的綠地賣奴,就再也沒有回來,或許是遭了強盜。她不想賣身接客,看見我這麼一個又高又大的小夥子,卻傷了腿,一定需要女人照顧,就想把自己賣了。”

“我接著講——你才十二歲呀,不能當我的新娘子。”

“潘妮不服氣,卻只會一個勁的哭,如果找不到錢,就沒辦法去救她的母親了。”

“我想這是一筆賠本的買賣,要是我被這小娘皮拽住,再也走不出明斯頓——這倒了血黴的膝蓋能讓我窩囊的活著,連農活都幹不好。”

“可是我沒得選,彷彿膝蓋有了自己的想法,我往酒館門外走,它就越來越不聽話,我往酒館二樓去,上樓梯時它都開始發潮發熱,有血灌進關節裡,直到我推開二樓卡位的彈簧門。把潘妮抱出去,與她一起回到家裡,背上她母親闖進風雪,花錢僱了一輛馬車——要馬伕帶我們去最近的狐狸集市找醫生。”

林克:“她媽媽還好嗎?”

“幾乎沒救了。現代醫學叫肺結核,是絕症。”愛德華搖搖頭,抿著嘴:“我的擔心是對的,果然有攔路虎在等著我們——冬獵壓縮了匪幫的活動範圍,邊境仲裁者和治安官們跑去山裡,也想把躲在山坳裡的土匪們一網打盡,他們不光想吃熊肉,要更多的錢來買火雞過聖誕節。劫匪無路可逃,就得跑出大山,去城鎮周邊找食吃。”

“我遇上兩撥劫匪,和這些人血戰,我想我真是發癲了,怎麼會為了這對孤兒寡母做出如此危險的舉動,馬伕死的最早,我前腳去車裡給他找鼻菸壺,回過頭來他人就不見了——許是被一槍打死,掉到路邊的泥地裡,一點動靜都沒聽見。”

“我不記得自己殺了多少人,肯定不超過十六個,因為我的子彈只有二十一顆——為了給潘妮籌到十六刀,我把點三零三賣了,手邊能用的子彈就這麼多。”

“他們是一個一個來的——先來了七個人,後邊應該更多。”

“事情結束之後,我不記得自己是不是中了槍,或許中了兩槍,肚子和左眼疼得要命,馬伕不見了,我得接著趕路。”

“風雪實在太大,狐狸集市有個大馬戲團,我就記得這件事——跟著遠方的氣球和燈火走,一定能走到那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