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浩本以為這兩千多人必再次“大譁”的,然而,沒有,一個“大譁”的都沒有。

校場之內,安靜的能聽到時青斷頸噴血的“呲呲”聲。

時青的屍體,依舊維持著雙膝跪地、雙手撐地的姿勢。

就這樣,足足過了一盞茶的光景。

時青的斷頸,已不再噴血,不過,血流並未真正止住,鮮血還在“滴滴答答”的自斷頸掉落,臺上臺下,丈許之地,一片殷紅。

“噗通”一聲,臺下一個時部士兵,受不了如此重壓,腿腳一軟,眼前一黑,一頭栽倒在地。

沒人去搭理他。

終於,吳副都統制開口了:

“還不錯,還都曉得順逆忠奸禍福——沒有一個正經的傻子嘛!”

“有的人,以為投了宋,在我吳浩麾下,還可以繼續做強盜——可以!如何不可以?你這個強盜,只要到陰曹地府去做,便可以!我還可以送你過去呢!儘管做!好生做!搶夜叉,搶閻王!”

“噗通”一聲,又一個時部士兵暈倒了。

“既投了宋,別的統制、都統制,我管不了,但在我吳浩麾下,你們記住了,有兩個字,比三清如來還要尊重——”

“哪兩個字?紀律!”

“紀律,神武軍之第一要務也!聞鼓,前頭就是刀山火海,你也得給我趟過去!鳴金,前頭就是金山銀海,你也得給我退回來!”

“不守紀律的,一定打不了仗——既打不了仗,我養著你做什麼?!”

“此其一!”

“其二,大道理我也懶的再說了,只要你們好好想一想:到底是做強盜——吃了上頓沒下頓,被老百姓姓罵,在金被金剿,在宋被宋剿——好些呢?還是打疊心思,認認真真做人,一刀一槍,掙下個一百幾十畝田地——這是往小裡說,往大里說,掙下個封妻廕子——更好些?”

“受不了約束的,我也不愛要,你也不愛留,你們回營之後,明日卯初(凌晨五點)之前,營門不閉,愛去哪兒去哪兒!愛去做強盜,也由得你!”

“你們的私財——我也不理你是搶來的還是自己掙的、攢的,都可以帶上;刀槍弓箭,也可以帶上!”

“只兩條——”

“其一,馬、甲冑、駑,這三樣,不許帶走!”

“其二,做強盜,莫在泗州境內做,不然,捉到一個、我砍一個,捉到兩個、我砍一雙!”

“卯初之前,去留兩便;卯初之後,若有擅自出營的,便是逃兵,軍法從事,絕無寬貸!”

“估摸著自己受得了約束,想認認真真做人的,好,歡迎你留下來,正經加入神武軍,今後,一刀一槍,掙那個一百幾十畝的地,掙那個封妻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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