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五三章 所謂外援,意外之援也(第2/2頁)
章節報錯
(宣先生啊,你確實沒在奏章中明說“穆”為周穆王的諡號,但揆之上下文、前後語境,卻很容易叫人發生這種“誤會”哦?)
於是,宣安再次上書,這一次,不是攻擊吳浩,而是告張湜的狀:陛下,張某誹謗我!我要求處分他!
辯論的方向,開始跑偏了。
吳浩調查張湜的背景、來歷,發現了有趣的事實。
張湜雖是個在讀的大學生,卻是已婚人士,妻子陳氏,有一位大名鼎鼎的祖父——陳亮。
陳亮,永康學派創始人,南宋的百年輿論場中,最堅決的主戰派、抗金派。
而且,脾氣極硬。
淳熙五年(公元一一七八年),陳亮連續三次上書,嚴厲批判自秦檜以來苟安東南的國策,以及拱手端坐空言性命的風氣,孝宗大為感動,“欲榜朝堂以勵群臣,用种放故事,詔令上殿,將擢用之”。
孝宗寵臣曾覿想搶在召見之前籠絡陳亮,陳亮卻深以為恥,“逾垣而逃”。
然而,這是淳熙五年,前一年,岳飛諡“忠愍”,當年,改諡“武穆”(見第一五零章《嶽武穆,嶽忠武》),在這個歌舞昇平的時代,上這樣的奏疏,太不合時宜了,也得罪了太多的人。
陳亮一回鄉,便以“言涉犯上”被捕,主持審訊的,是素日忌恨陳亮的刑部侍郎何澹,“笞亮無完膚”。
孝宗得知,下詔免死。
出獄不久,陳家發生了家僮殺人之事,仇家控告,此為陳亮父子所指使,於是,陳亮之父囚於州獄,本人下大理獄。
是次蒙難,宰相王淮和好友辛棄疾等人努力營救,陳亮再得免死。
兩次下獄摧殘,長期排擠打擊,陳亮的恢復中原之志,並未有所改變。
淳熙十五年(公元一一八八年),陳亮至建康考察形勢,再次上疏,建議孝宗“由太子監軍,駐節建康,以示天下銳意恢復”。
這道奏章上的不是時候,彼時孝宗決定內禪,奏疏未予上報,不但皇帝根本就沒看到,反因其內容一而貫之的指陳時弊,再次觸怒了當路。
奏疏石沉大海,陳亮只好回鄉,一次參加鄉人宴會,同座有人回家後猝死,其家人誣告陳亮下毒謀害,於是,陳亮再下大理寺獄。
這一次替陳亮求情的是少卿鄭汝諧,光宗剛剛即位,也欲示恩,於是,陳亮第三次免死。
出獄後,陳亮仰天太息:“亮濫膺無須之禍,初欲以人殘其命,後欲以受賂殘其軀,拒獄反端,搜尋竟不得一筆之罪……可謂吹毛求疵之極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