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八章 一拳打在棉花裡(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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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學一派的路數很明白:找個小角色,照你的心窩一刀捅下去,你就算砍了他的腦袋,這一刀,也是已經插在你的心窩裡了;同時,你砍他的腦袋,再濺你一身血, 怎麼擦都擦不乾淨。
你還賴不到俺們這班大佬身上——你有證據是我們教唆的嗎?
對於鄧若水來說,做大佬們的刀子,自然有極大的風險——換個朝代,換個皇帝,十顆腦袋都砍了;但本朝不同,“不殺士大夫”是本朝的祖訓, 況乎進諫計程車大夫?那相當於言官, 殺言官,本朝沒有這樣的先例!
因此,風險評估,最壞的結果,以“褫奪出身,交地方編管,終生不得複用”可能性為最大,也即剝奪功名,打回原籍,做一輩子白丁。
這自然也很糟糕,十年寒窗,所為何來?然只要性命無虞,時移勢易,再嚴重的處分,也是可以取消的;而上了這個奏章之後,一來,鄧若水必然“直聲滿天下”,二來,必深為一眾理學大佬激賞,朝中有人好做官, 處分一取消,立即魚躍龍門,不但之前的損失都可以補回來,更可以摁下“快進鍵”。
留意,新君的老師鄭清之,在教授龍潛時的新君之前,雖然也是進士出身,但混了二十幾年,還只是個圖書管理員呢。
所以,雖兵行險著,卻未必不是條終南捷徑啊!
男人嘛,就是要對自己狠些。
不管咋說,奏章已經遞上來了,“底稿”,更是已滿世界的傳開了,咋辦?
史彌遠的親信,也即鄧若水指名道姓的那幾位,不算吳浩,宣繒、薛極、王愈、盛章、李知孝、夏震、馮榯幾個, 連夜聚在一起商議。
有人發狠:不能不殺一儆百了!
雖說本朝有“不殺士大夫”的祖訓,但韓侂冑算不算士大夫?不也殺了嘛!
有人不同意:殺韓侂冑,一是金人的要求,不殺韓,和議不成;二是為免後患——目下,我等之“後患”,並不在這個小角色身上,殺了他,就能免除後患了?
既不能免後患,又違了祖訓,授人以柄,划不來呀!
還是“褫奪出身、交地方編管、終生不得複用”吧——也能起到一定阻嚇作用罷?
主張“殺一儆百”的冷笑:世上總有一種人,你殺他的頭,他都不一定怕,但至少可以嚇到看戲的;不見血,連看戲的都嚇不倒!
……
爭執不下,最後,自然還是要請丞相定奪。
史彌遠沉吟良久,笑一笑,“欸,一狂生耳,諸君又何必在意呢?”
諸親信不解:啥意思?
史彌遠拈鬚說道,“這種人,你愈搭理他,他跳的愈歡——由得他,莫搭理他!所謂‘見怪不怪,其怪自敗’嘛!”
諸親信愕然:啥?您的意思,非但不“殺一儆百”,甚至——
“是,什麼處分都不必給——就當沒看見這個人好了。”
啊?
“不過,”史彌遠又一笑,“這道奏章,倒不能裝作沒看見,不然,不成了矇蔽天聽了嗎?奏章,還是要上呈御覽,只不過,勸兩宮將之留中就是了。”
“兩宮”,皇帝+皇太后,皇太后不是“垂簾同聽政”嗎?“留中”,就是將奏章留在宮中,不下發有司,不做任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