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八章 國之大政,國之根本(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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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暗自慶幸:幸好你往南邊跑了,若往北邊跑,一時半會兒,還不好找你呢。
碩濩湖雖大,到底在我的手心裡,你跑不掉滴。
鹽政,本就是吳浩極感興趣並極重視的,下一個階段,本就打算好好做一番文章的。
地位如同糧、鐵,鹽,亦為軍國之第一等戰略資源,為國家財政收入之最重要支柱(至少之一罷),《新唐書·食貨志》之“天下之賦,鹽利其半,宮圍服御、軍晌、百官祿傣皆仰給焉”的說法,不算誇張。
早在春秋時期,管仲就在齊國實行鹽鐵專賣制度;漢武帝手上,鹽鐵的專賣,正式成為國家制度,此後,歷朝皆遵漢制,中央政府直接掌握鹽榷,反覆增益,形成了一套嚴密而獨立的管理體系。
鹽政,國之大政,國之根本。
淮揚地區,本就是最重要的產鹽區,吳浩既做了淮東制置使,理論上,掌握了天下第一利藪,但鹽榷的主要收入,歸於中央,地方政府只能分潤一小部分,吳浩又是個有“異志”的,自然不甘心,覬覦鹽榷之利已有年矣!
不過,鹽不比糧、不比鐵,後二者,自產自用,除了極特殊的情況(譬如,吳浩大費周折,偷偷向金國的東平府輸糧,以保證東平府暫不落入蒙古人的手中),並沒有銷售的問題,但鹽的銷售,同生產一樣重要,淮揚只是產區,淮鹽必須廣銷全國,才能言利。
宋廷對鹽的銷售,有非常嚴格、細緻的規定,而且,生產區往往對接銷售區——即是說,某生產區的鹽,只能在指定的地區銷售,“廣銷全國”,理論上是不存在的。
因此,莫說目下吳浩檯面上還是大宋的忠臣孝子,就是日後他政治上半獨立了,也不能輕易變易淮鹽固有的生產、銷售體系。
不然,很可能一拍兩散,陷入一個吳、宋雙輸的境地。
除非他自己變成一個最大的私鹽販子,私下底將淮鹽“廣銷全國”。
即便如是,亦非長久之計,且必然造成全國範圍的鹽的生產、銷售的紊亂,最終反噬自己。
但“變易”依舊是必須的,不然,如何增加身為地方政府的我對於鹽利的分潤?
看得到,吃不到,這個感覺,很不好。
另外,經過了兩百年的運作,此時的南宋的鹽政,經已弊端叢生,別的不說,官鹽滯積而私鹽氾濫,不“變易”(也即改革啦),我又如何真正言利?
還有,雖比不得淮鹽,但山東沿海,也是產鹽區,但連年兵隳,許多鹽場都荒敗了,攻略山東沿海諸州後,恢復諸鹽場運作,乃第一急務也。
孫武王既出身鹽戶,除了熟悉生產環節,吳浩以為,他很可能還販過私鹽,如是,對於銷售環節,也是熟悉的——生產給力而銷售不暢,海州的鹽場,不會是這樣一個蒸蒸日上的局面。
這樣的人才,我如何不用?
如何招撫孫武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關鍵是雙方沒有足夠的互信。
當初,孫武王隨裴淵、宋德珍出逃漣水,便已被吳浩歸入“劣幣”一類了;這一次,“顧得全身耳”,又事實上拒絕了裴、宋、孫的投降,吳浩一轉眼打到昨日之我,很容易被孫武王理解成“誘降”。
“誘降”的下一步,往往就是“殺降”啦。
吳浩以為,互信的重新建立,也沒有啥更好的法子,不過八字弟弟耳——實話實說,以誠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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