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前因後果,古怪因果(第1/2頁)
章節報錯
不曉得過了過久。
黑暗之中,吳浩說道,“挺久的了……要不要將芹兒弄醒了?”
吳知古嬌聲道,“不要……她沒事的……叫她再睡一陣子罷……”
吳浩笑道,“好!再睡一陣子!”
這個“再睡一陣子”,前半段之事,不容細表;後半段之時,蜷在吳浩懷裡的吳知古,嬌聲膩語,前因後果,娓娓道來。
她是榮王妃的“替身”。
兩宋時代,有這樣一般風氣:奉佛、奉道的貴勢人家,買下一道度牒,另尋一人,送了給他(她),去做僧、道,以為自己的替身,代自己出家修行,如來三清若降下福報,都在自己身上,大是功德一件。
當然,替身也要挑過的,替身面目可憎、無知無識、不守戒律,在如來三清那裡,就是自己面目可憎、無知無識、不守戒律,愈富貴的人家,挑選替身,愈是仔細。
有一個很好的例子——魯智深之於趙員外;像魯智深那樣,使酒、打人,打的寺裡“卷堂大散”,就實在談不上啥“功德”了。
吳瑩(吳知古芳諱“瑩”,還記得嗎?)本不識榮王妃,是她的一個閨蜜,出入榮王府,算是榮王妃的一個“女清客”,對榮王妃提及吳瑩,說她容貌端麗、知書識禮,目下寡居,且無子女;另外,她既是與莒郎君的表姊,拐彎抹角的,同您也算是親戚,是自己人,做您的替身,再合適不過啦。
榮王妃見了吳瑩,十分滿意;而吳瑩的亡夫留下了極重的債務,正壓的吳瑩喘不過氣來,於是,以還清債務為條件,吳瑩終於答應了替榮王妃出家。
榮王妃是雲門寺第一號施主檀越,買下的度牒,也是“佛牒”,一直掛在雲門寺名下,但吳瑩只肯做女冠,不肯做尼姑,事情僵住了;雲門寺的長老,法號智果,神通廣大,不曉得用了什麼法子,疏通了上頭,在雲門寺內,起了一座小小道觀,榮王妃再買個道牒,如是,吳瑩就在雲門寺內“出家”了。
觀名“遠岫”,道號“知古”,都是吳瑩的自擬。
還有,應榮王妃的要求,吳瑩發的是“長願”,也即是說,終生不能還俗。
那個過來殺她的人,名叫盧松,是她的……小叔子。
吳浩頗為意外,一轉念,笑道,“怕不是因愛生仇罷?”
吳知古不說話,半響,幽幽嘆一口氣,“你真聰明。”
這個盧松,本也算文武雙全,但交了一班損友,走上了邪路,非但吃喝嫖賭,無所不為,甚至還有蒙面劫道的行徑,家裡大多數的債務,也是他欠下的。
兄長在日,他就多次兜搭嫂子,每一次,皆為吳瑩嚴拒,卻不能說給丈夫知曉,苦惱不堪;兄長棄世,盧松無所顧忌,對吳瑩的糾纏,近乎半公開了,吳瑩答應做榮王妃的替身,實在也與此有關,不如此,不曉得怎樣才能甩開這隻瘟神?
盧松始終不能得手,愈來愈不耐煩,吳瑩的出家,更叫他惱羞成怒,於是,吳瑩非但沒能如願避開盧松的騷擾,反而惹來了殺身之禍。
“一時半會兒,”吳浩說道,“他確實不會再履險地,但日子長了,就不好說了!你如何就敢確定‘他不會再來了’?”略一頓,“這個‘遠岫觀’,到底不能長住!”
吳知古嘆口氣,“走一步、看一步罷。”
“除非……斬草除根!嗯,這件事,我去辦!”
吳知古身子一顫,“不!不!他不仁,我不能不義!先夫就他一個親兄弟……”頓一頓,輕聲說道,“咱倆現在這個樣子……我已是對不住先夫了,絕不能再害了他的兄弟!”
“屁!什麼對不住?哪個說老公走了,老婆不能再嫁的?”
吳知古不說話了。
心說,我已經發了長願,是不可能再嫁的了,唉。
吳浩則心說,要說對不住,您倒是有點對不住那個榮王妃,你不守戒律,就算她不守戒律,哈哈!
“對了,那個智果禪師,為人如何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