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寶劍贈佳人,紅粉贈英雄(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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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寺。
吳家的壇場設在新起的水陸堂中,頗有一番氣象。
主持法事的,果是本寺的首座,只見大和尚搖動鈴杵,發牒請佛,獻齋贊供諸天護法、監壇主盟,“追薦吳太公早生天界”,云云。吳浩這位“孝子”,也只好一身白素,來到法壇之上,執著手爐,拈香禮佛。
那首座越逞精神,搖動鈴杵,念動真言。
於是,下頭的一班沙彌、行者、頭陀,燒香的燒香,秉燭的秉燭,宣名錶白的宣名錶白,懺罪贖業的懺罪贖業,有動鐃的,有打鈸的,有敲銛子的,有擊響磬的,滿堂喧鬨,繞席縱橫,好生熱鬧。
一罈法事下來,整整一個時辰,吳浩頭昏腦脹,然這只是“一罈”,下定的時候,他不知利害,一氣定了三壇,即是說,如此這般,還要再來兩回,他堅決不肯再受這個活罪,對首座說,“一切拜託堂頭大和尚”,俺呢,有那麼一點點傷風感冒,若將病氣過給各位高僧就不好啦,只好回房,倒頭一睡。
“堂頭大和尚”本是對一寺之首也即長老的稱呼,首座是長老的副手,得此銜頭,不由滿面笑容,“大官人善自珍攝!一切都有貧僧照料,儘管放心。”
目下已是酉初二刻(下午五點半),在此時代,就算已經過了晚飯點兒了,回到客房,吳浩並未倒頭一睡,而是趕緊大啖齋飯,今天晚上,體力活動甚多,可不得先求一飽麼?
亥初(晚上九點),打過二更,吳浩、楊奎脫下“孝服”,換上夜行衣,再次出動了。
經過水陸堂之時,遠遠望去,堂內居然依舊燈火熒煌,誦經鼓鈸之聲不絕,嘿,還沒完啊?
這才明白人家為啥要將法事安排在上午?心說,那班和尚,嘴上不說,心裡多半都在問候吳大官人的孃親,要不是你那個混蛋兒子“賴床”,俺們早下班啦。
好罷,無論如何,算你們敬業。
吳知古已經曉得吳家今日做功果,因此,對於吳浩的“來訪”,並不如何意外,不過,依舊有“驚喜”:
吳浩送了她一柄短劍,以為“定情信物”。
這是一柄西域或曰波斯風格的短劍,鯊魚皮套,吞金嵌銀,劍柄還鑲著紅寶石,一看就價值不菲。
吳浩翻箱倒櫃,尋出這柄劍來,但他並不“記得”此劍之來路,問家裡人,也沒人曉得,劍是好劍,吳浩卻無意以為私藏,前頭說過了,吳浩“崽賣爺田心不疼”,舊版吳大郎的一切資源,都要善加利用,以獲取最大價值。
情人之間,致送禮物、維繫感情一節,十三世紀、二十一世紀,毫無區別,而吳浩既要牢牢將吳知古捏在手裡,就要好好“經營感情”。
那,我送她啥禮物才好?
吳知古雖然出身平民,但她既是宗室的親戚,又是親王妃的替身,絕不是沒見過世面的人,水粉頭面衣裳,太普通了,未必能夠給她留下深刻印象,俗話說,“寶劍贈英雄,紅粉贈佳人”,老子反其道而行之,她必然印象深刻罷?
就這樣,這柄吳浩曰之為“凌雲劍”的短劍,成了他給吳知古的“定情信物”。
吳知古果然驚喜莫名,抽出半截劍身,只見寒光閃爍,耀目生輝,“唉!有道是‘寶劍贈英雄’,我一個女人,這柄‘凌雲劍’……唉!”
“寶不寶劍、英不英雄,不緊要!緊要的是,這柄劍,是我心愛貼身之物,見劍如見人,不好麼?”
吳知古合劍入鞘,翻來覆去的看,笑靨如花,“好!好!”
愛不釋手的把玩了半天,一轉頭,見吳浩笑吟吟的,反應過來了,“唉,我送你什麼好呢?我這兒,沒有哪樣物什襯的上這柄劍啊……”
吳浩轉頭,拾起妝臺上的一個小瓷盒,“這個便極好了!”
吳知古笑嗔,“這就是個粉盒,如何便‘極好’了?”
“既有‘寶劍贈佳人’,便有‘紅粉贈英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