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一十七章 修一座新‘蕭關’!(第一更)(第1/3頁)
章節報錯
嬴政微微頷首道:
“說的沒錯。”
“這也是大秦律法的初衷。”
“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償必行。”
“大秦立國之初,始皇便言,莫不建立法度,凡事皆有法式。”
“正因為此,商君變法以來,秦一直重視普法,瞭解律法其實是大秦民眾的迫切需求,而這正是法官的職責所在。”
“商君言:吏明子民知法令也,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不敢犯法以幹法官也。遇民不修法,則問法官,法官即以法之罪告之,民即以法官之言正告之吏。吏知其如此,故吏不敢以非法遇民,民又不敢犯法......”
秦落衡靜靜的聽著。
大秦一直默許民眾和官吏互相監督。
在商鞅看來,民眾從法官哪瞭解了法律,就不怕官吏的欺壓了,也不敢隨便犯法,官吏知道民眾懂法,就不敢再隨意的欺壓,所以向民眾普法,相當於給民眾和官吏各自打了預防針。
正如秦落衡前面所言,‘民不盡知’、‘民不盡賢’,所以法官在大秦體制內就格外重要,在大秦的體制內,法官相對獨立,直接聽命與御史府,相對其他官職更為中立,
因而法官是民與吏的調節劑!
也因法官日常接待的都是形形色色的底層民眾,因而他們必須對律法無比熟悉,不然很難應付的了各種民眾,地方法官每年都必須到御史府核對法律條文,同時也會更新《法律問答》!
大秦律法的修改,大多來自法官的建議。
嬴政繼續道:“大秦的律法的確有些苛雜,但外界牴觸的行伍和連坐制其實執行的並不嚴,立國之初,始皇確實有意整頓,但因一些原因,並沒有實施,不然逃逸的六國餘孽,豈能一直遙逍法外?”
嬴政並未在這上面多說。
話鋒一轉,提起了秦落衡案几上的竹簡,問道:“我方才看過你大案上的竹片,上面卻是寫了有關匈奴和百越之事,匈奴可以理解,大軍已北上一月有餘,百越你是如何得知的?”
秦落衡笑道:
“我在驪山時,救過一人。”
“那人名為吳芮,為吳王夫差後裔,他那一次斬殺了逃逸的刑徒首領,賞爵兩級,因而回到了吳縣,他回去後,正好遇到百越襲殺,便在給我的回信中,稍微提及了幾句。”
嬴政微微額首。
他看了眼案几,面色如常道:“既然你對南北都有一定了解,那就給我講講,對南北開戰的看法。”
秦落衡略一沉思。
沉聲道:
“戰事方面,大秦必勝!”
“但在治理方面,恐會有些棘手。”
嬴政看了秦落衡一眼,神色平靜的問道:“你可知為何朝堂執意要打匈奴?”
秦落衡道:
“匈奴能威脅到秦。”
嬴政不置可否道:
“眼下王翦、蒙武病逝,王賁昏迷,南方二十萬大軍深陷南海,加上山東六地因田政之事,各地陸續出現動盪,是故匈奴想發狠咬我大秦一口。”
“這次是匈奴傾巢之兵南下!”
“但這一戰,其實是沒辦法避免的,朝廷也早就料到了,一直都嚴陣以待,這次揮師北上,其實意料之中。”
“朝中有反對的。”
“不過他們不瞭解匈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