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章 法不容情,法亦有情!(求訂閱)(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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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兀自愣神時,距離潁川百里外,一名持劍青年,正在楚地暗查著各地的失田情況,並開始試推行‘使黔首自實田’。
不過。
推行的範圍並不廣,也未曾引起他人注意。
......
學室內。
下午是令史昌的課。
自從秦落衡等人在獄衙那邊觸了事後,令史昌就再也沒有帶他們去體驗‘試為吏’了,所有的課程都在學室授習。
令史昌作為法官。
他講的最多的還是案件。
透過一起接一起的案件,讓他們逐步加深對律法的認識,也逐步掌握和熟悉《封診式》的書寫。
同時。
也讓眾史子知曉法官的重要性。
令史昌說道:
“法是大秦立國根本。”
“法官則是維護法制的核心人物。”
“目下朝廷的法官體系是這樣的,咸陽設有三名法官,分別位於朝堂、御史府和丞相府,各地郡縣也各設一名法官、法吏。”
“法官的主要任務是保管與核對法令,以及提供法律諮詢。”
“或許你們覺得法官名不副實。”
“非也!”
“大爭之世開啟,各國都在積極變法,為了使新法能在民眾中得到支援,公佈法令、讓民眾知法懂法更是成了應有之義。”
“而這就是法官的職能!”
“你們中今後或許有人會成為法吏、法官。”
“但不要小看法令的保管。”
“商君書言:封以禁閉,有擅髮禁室印,及入禁室視禁法令,及禁剟(duo)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聽著令史昌又開始長篇累牘介紹法官,學室內眾史子不由垂頭耷腦,眼中露出一抹掙扎痛苦之色。
令史昌太執著了。
他來學室就不像是來授課的,更像是立志要把他們培養成‘法官’的,每堂課的課前,都會講吓法官對朝廷、對民眾的重要性。
而且是不厭其煩。
秦落衡扶額。
他聽了這麼多次,也是清楚何為法官。
秦朝的法官跟後世司法局作用類似,擔負著向民眾普法的任務。
不過。
這時期的律條傳播,全靠人工傳抄。
普法並不容易。
洋洋灑灑說了一大堆後,令史昌開始了正式上課。
令史昌道:
“法官的日常工作是為民眾提供法律諮詢。”
“今天我給你們舉一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