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我司馬氏,謀事在人!(求訂閱)(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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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中時分。
秦落衡、閬和奮三人去了食舍。
雖然他們的爵位都不高,但食舍還是給他們留了位置,三人也都習慣了去坐專屬三人的案几。
等待熱湯時,三人聊了起來。
閬興奮道:
“昨天有文吏去我家了。”
“通知官府分的田宅下來了,不過沒在咸陽,是在籍貫所在地,上郡膚施縣,這兩天應該就能通知到那邊。”
“我父特意還給我仲父寫了封信,讓他幫忙在縣裡租幾個隸臣,幫我打理一下田地。”
“你們呢?”
奮說道:
“我的也下來了。”
“也是在籍貫地,雍縣。”
“我季父現在住在那邊,我的田地直接交給的季父打理,我基本不用自己操心。”
“秦兄呢?”
“你的地分到那的?”
“我們認識這麼久,還不知道你住那?”
閬也好奇的看了過來。
秦落衡面露遲疑。
住驪山的情況,實在不適合外說。
但一直不說,也不是辦法。
現在他已經融入秦朝社會了,以後也會跟越來越多的人,認識接觸,一直對住所避而不談,反會讓人起疑和生分。
思考了一下,秦落衡道:
“非是我不說,實是不知如何說。”
“我的情況跟你們都不同,我以前並不是秦人,我是亡人。”
聞言。
閬和奮瞪大著眼,滿眼不可思議。
隨即兩人也意識到自己舉止有點大,也是連忙收了收神,但依舊難掩震驚之色。
奮壓低聲音道:
“秦兄,你確定沒說假?”
“你是亡人?”
“亡人能進入學室?”
秦落衡點頭道:
“我以前的確是亡人。”
“不過機緣巧合之下獲得了戶籍,也被特許獎賞了進入學室學習的資格。”
“但我並沒搬離原來的住處。”
“你們都是‘編戶齊民’,但我不是,我當亡人的時候,必須要時刻保持警惕,不能被官府查到,所以住處都是很偏僻的,就算真把地址給你們說了,你們也不一定找得到。”
“我現在上了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