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辯無可辯!(求訂閱)(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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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曹狎道:
“‘盜竊傷人案’已經告破。”
“自告‘鈴’對判罰並無異議,罪犯‘達’對自己所犯的罪供認不韙,且不願去乞鞫申訴,我宣佈由秦落衡、閬和奮三人審理的案件正式結案,並無其他異議。”
“來人。”
“把竊賊‘達’押下去。”
說完。
立馬就有牢隸臣上前,把達押到了縣獄,現在只等官府發下告令,達也將正式開啟自己的城旦生活。
城旦就是通宵達旦的修城牆。
不過秦落衡當時說的話卻是有誤,達雖然盜竊了1980錢,但並沒有用這些搶劫來的錢財,所以依舊是屬於‘居貲贖債’的行列,即是隻需服短期勞役來‘還債’。
秦朝一天的工錢是八錢。
錢一千九百八,也就意味著,達只需做工兩百四十八天,就可以正常的回家了。
鈴拿到自己的錢,也是開心的回家了。
隨即。
獄曹狎就臉色一板,看向正向外面走的鄭安,冷聲道:“鄭安,你是不是忘記了什麼?”
鄭安裝作沒聽見,徑直往外面走。
不過,還沒走出幾步,他就被其他獄吏堵住了。
鄭安臉色微怒。
他轉過身,目光死死的瞪著秦落衡,還有就是獄曹狎,眼中的憤怒之情溢於言表,“你們當真要這麼過分嗎?”
獄曹狎漠然道:
“你這話是什麼道理?”
“你前面給秦史子他們提那麼多要求,那時候你怎麼沒覺得自己很過分?他們只是史子,若非達自己犯了錯,不然你幾乎是立於不敗之地。”
“而且......”
“你前面嘲諷獄衙時可沒覺得自己過分。”
“現在輸了,你就想一走了之?”
“若是真讓你走了,那這場博戲豈不就成了兒戲,那我獄衙豈不就成了整個曹衙的笑話?”
“你可以走。”
“但你必須完成你說過的話。”
“寫封自辭書!”
“以一介白身離開獄衙。”
鄭安臉色微變。
他自然不可能同意。
他當初是學室畢業,直接進到的獄衙。
若是白身離開,那就意味著他就不是秦吏了,不是秦吏,那也意味著他父給他調的職,當場宣告無效,因為這是吏員間的官職調動,白身是沒資格進入吏員間官職調動的。
尤其他還沒有爵位。
那份調任書,直接就失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