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商家就是處於優勢地位,所以不能適用公平原則。

或者說,如果真的考慮到公平原則,那麼就不應該有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這個東西的出現....

審判長也聽的很認真,終於兩人的辯論結束。

分別詢問還有沒有補充的,沒有之後便宣佈休庭。

連玉寬開始喝水,他現在也不確定能不能改判,只是這種賠償案件,不可能輕易就範。

好一會兒之後,審判長回來了,經過了中院審判委員會的充分討論之後,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訴訟費由阿福公司承擔。

本次判決為終審判決。

判決書下來,連玉寬嘆口氣,隨即打電話通知正在公司的湯朋成,因為不是直播庭審,所以對方還在公司等訊息。

阿福公司辦公室內,湯朋成聽著電話裡的聲音臉上已經沒了血色。

“連律師,那我們就沒辦法了嗎?這一千多萬要是真的賠出去,我真的沒辦法再維持了。”

倒不是說阿福公司連一千多萬都沒有,主要是誰都知道,很多公司,資產不少,但是現金流並沒有特別充裕。

甚至有的公司乾脆就都是貸款,欠下的錢估摸著把公司賣個幾倍也還不了。

猛然間要賠付這麼多的錢,阿福公司是可以承受住,但他湯朋成是不行的。

“只能向高院申請再審了。”連玉寬苦笑一聲道:“但是湯總,我得先和你說,再審的費用同樣不少,而且有沒有效果不好說。”

“更何況,就算我們申請再審,二審判決也得先執行....."這就是我們總說,目前是二審終審制,這就是原因。

二審下來你可以不服,但是,你得執行,不管說成什麼你都得執行。

至於說你申請再審,再審期間是不會牽扯到執行的,如果再審改判了,那之前執行的錢再讓退回來。

聽起來好像是脫褲子放屁,但這就是程式,二審終審就是規定,其餘的申請再審和審判監督也就是抗訴,都是另外算的。

湯朋成眼前一黑,二審判決是隻要下來就生效的。

送達判決書十天內不履行,對方就可以申請強制執行了....阿福公司這麼大,現在這情況臨時轉移資金?

一個拒執罪妥妥的就扣上了。

這種看得見摸得著的公司進行強制執行,比起個人的強制執行有時候更容易一點,因為他們的錢就在賬戶裡。

法院真的強制執行,這可比那些一點錢都沒有的普通人好弄很多。沒辦法了,徹底沒辦法了,湯朋成決定還是自己辭職吧。

當然,他並不知道,法院內,方大狀已經在聯絡人了。

“對,肯定贏了,這案子能作為經典案例吧,指導案例我也覺得沒問題,要讓很多人好好學一學,該是怎麼回事就是怎麼回事!”

成為經典案例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以後只要學法律的都會看看你這案子。

什麼待遇,搜一搜龍哥就知道了,這待遇真的是一流。

事實上不用方大狀聯絡人,深市這邊得法院自然就會上報的。這麼大的案子,確實可以成為標杆。

還是那句話,法律規定了自然不是用來看的,既然是懲罰性賠償措施,那沒道理說錢少的時候想用就用,錢多了就要弄各種理由,肯定不能這麼算。

兩人拿著裁定書離開了法院,與此同時,天價索賠案的二審結果已經在網上出現了。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訊息一出來,頓時讓那些吃瓜吃的有點無聊的網友沸騰了。“霧草,還真的支援了原判啊,這賠償金,這是要發啊!”

有人在網上就開始感慨了,你看阿毅較真這麼久,不如一場官司來的爽。不過很快就有人反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