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有那麼一瞬間,周毅還真覺得網上這些人像是知道自己有系統一樣。

這配合的太好了!

自己正想著如何把其他電視廠商拖下水呢,結果沒想到,人家直接送了助攻。

頗有種當初大資料殺熟的時候,程度阿黃和小藍以及小滴互相拖著下水的感覺。

不過仔細想想好像也沒什麼問題,市場就是這麼個市場,大家都在內卷。

同樣的一一個問題,憑什麼我就要被你較真,其他人就不用呢。

周某人覺得自己找到了答案……雖然並不清楚這個答案是不是正確的。

相比之下,他還是更加關注晚上其他的言論,比如某位法學專家第一時間釋出的文章:以如此方式來提起訴訟,究竟是依法而為還是譁眾取寵呢?

這代表著網上的另一種意見,那就是,電視的開機廣告收益,並不能屬於使用者。

因為法律沒有明文規定。

這就是民事方面的好玩之處,其實相對於刑法來說,民法上的很多問題,尤其是隨著科技發展後出現的新事物,都是沒有具休規定的。@精華\/書閣·無錯首發~~

因為法律永遠是滯後的,它不可能制定的時候就料到以後的科技如何發展。

刑法有著基本的原則,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

但是民事法律關係方面,如果別人一定要你法院就一個問題來區分清楚了,那你是必須要給一個結果的!

而且,誰有理誰沒理,事實證據,法律依據都得寫的清清楚楚。

這裡面就要看雙方律師的發揮了。

“方大狀,我覺得氣氛都烘托到這裡了,那就順水推舟告了吧,你說呢?”

“告,一隻羊也是放,兩隻羊也是趕。”

“那位教授您認識嗎?”

“當然認識,當初在一次會上,被我懟的快哭了,結果這有日子沒見,又覺得自己行了,暫時不用理他。”

“等我空出嘴來好好的和他講講道理!”

兩個人在電話裡嘿嘿笑著,讓律所辦公室裡的周欣然感覺渾身都起雞皮疙瘩。

這倆真的是絕配……

反正周欣然算是發現了,這個世界上沒有一個能像方大狀一樣,學識淵博不說,還熱衷較真。

更沒有一個人能像周毅一樣,能為這種莫名其妙的較真提供支援...

只能說,王八看綠豆,對眼了。

“我現在就去公司,看看員工們家裡有沒有其他品牌的電視機,有的話就中獎了。”

世面上依舊存在開機廣告廠商的還是有不少,至於說案例,那不用擔心。

騰達這麼多員工呢,隨便就能選出幾個幸運兒。

掛了電話,周毅便直奔公司。

他不需要去回應什麼,沒必要,做了之後,大家自然就會知道他的回應了。

雖然方大狀說不用搭理,但童教授這裡的支持者還是有不少的。

他和方大狀走的不是一條路,是全職的大學教授,自然就有了不少的學生。

這會兒眼見得老師都公開發文了,那做學生的必須得支援!

不管你信不信,現在的學術圈子也是各有山頭,而且文理科真的有很大的區別。

理科,不管數學物理化學,那都是很客觀的東西,哪怕是要水論文,也得有內容。

文科嘛,就算是法律方面,那具體如何,就得看情況了,對於研究生來說,他們的老師就是那個天……

於是這會兒有一些律師或者是教授都出來搖旗吶喊。

“我認為廣告費用並不應當屬於使用者,這樣的起訴沒有任何意義,既然現有的標準能被大部分人接受,那就應該成為約定俗成的東西。”

這麼多教授學者出來支援,再加上他們各自的學生。(本章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