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四章 鮑律師是吧,我記住了(第1/4頁)
章節報錯
理想律師事務所,位於京州某處寫字樓內。
鄒蘇娟推門而入,已經約好的鮑永寧上前迎接道∶“是鄒女士吧,來來這邊坐,這邊坐。”
等鄒蘇娟坐下了,鮑永寧才道∶“之前咱們是在網上聊的,具體案情不清楚,現在您說說到底是個什麼情況吧。”
鄒蘇娟開始講了,她其實知道的也不是特別多,就只是知道說,兒子拿著打火機去把隔壁單元的一戶人家門口地墊給點了。
“是出於報復的原因,然後故意去點的?“鮑永寧眉頭皺起問道。
他這一句話就問到了關鍵點,放火罪必須是故意的,當然,對於那些有義務的人來說,不作為也有可能涉嫌犯罪。
只是正常而言,必須是故意。
“好像是的。“鄒蘇娟想了想之後說道。
”那這個事不好辦啊!”鮑永寧搖搖頭道∶“公安機關這麼快就立案,說明有著確切的證據,你們那門口是不是有監控啊。”
鄒蘇娟這個當然知道,很快點點頭道∶“有監控。”
“那我和想的一樣,有監控拍到了你兒子去點地墊這個行為,而且有動機,這真的不好辦,你也應該知道,放火罪是惡性犯罪,哪怕你兒子是未成年人也得承擔刑事責任。”
聽到這裡,鄒蘇娟頓時急了:“那怎麼辦啊,鮑律師,我這,你要多少錢都行,只要能讓我兒子出來。”
鮑永寧聽到這話不留痕跡地笑了笑,說道“這樣的話我就先想辦法吧,不過呢先說明,可能性不大。”
一個成熟的律師就這樣,都不用說把話說死,有百分之九十的把握他們也會說成是百分之一的把握。
情況原本可能沒這麼嚴重,但遇到一些律師了就會告訴你,這情況嚴重的嚇人,你要是不趕緊採取措施,那後果真的特別嚴重!
說人話就是,夫人,你也不想你丈夫被判死刑吧……
把案情誇大,收你一筆比較高額的費用,表現出自己很努力的樣子來。
就算是最後沒有成功,那也是案件太難了,不是我不努力。
與之相反的是另一種做法,比如一個十七歲的未成年人殺人了,當爹的不懂法,來求律師說一定不能讓他被判死刑。
經驗豐富的律師那就是行走的心理學家,稍微一套就能知道你的想法,就可以表現出很為難的樣子來。
然後在你求爺爺告奶奶之後終於勉為其難的答應,收一筆不少的錢……
至於案件?案件不用去管啊,未成年人是沒有死刑的,為什麼要去管。
你看到了吧,這就是人家賺錢的方式。
當然,這種律師還不算是真正的壞律師,真正的壞律師,人家的口頭禪就是∶打贏官司不叫本事,要敢接哪些壓根就打不贏的官司,並給當事人希望,最後把官司打輸了但還能讓當事人滿意這才叫本事!
有時候想想,有些行業名聲比較臭真的是有原因的,要想扭轉,只能說任重道遠……
既然答應了,那就籤合同交錢吧。
等手續辦妥,鮑永寧開始申請,先得見到江梓風。
對於取保候審,鮑永寧還是很有把握的,畢竟是未成年人。
兩天後,光明區看守所內。
未成年犯在看守所同樣是要和成年犯分開羈押的。
江梓風進來這兩天稍微適應了點,但失去自由的感覺太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