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 這踏馬的叫保護令!(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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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安全保護令相關司法解釋後第一案”,很多的媒體都用了類似的標題。
眾所周知,不管在什麼領域,“第一”的意思永遠都很特殊。
方大狀為什麼要讓周毅注意看有沒有這種案件,就是因為他想做第一個案子!
這可不單單是因為名聲。
我國是成文法國家沒錯,但是最高法的以案釋法經典案例,指導案例等等,那影響絕對不是你看到的那麼簡單。
這相當於給下面的法院一個參考,當面對類似的情況之時你們可以怎麼判。
而這個案件,普通人的關注點是那個家暴男進去沒,但是法律界人士的關注點是人身安全保護令的裁定!
相關證據是什麼,法院是如何審查的,然後做出了什麼樣的保護令裁定,這是法律人士關注的重點。
司法解釋公佈後的第一個保護令,而且被最高法列為了以案釋法經典案例,這就意味著,以後遇到類似的問題,可以參考這個案例來收集證據,申請保護令!
廣市,媛姐依舊在發現更新的第一時間點了進來,還是阿毅那個腎虛的聲音。
“各位親愛的觀眾老爺大家好,我是你們的老朋友阿毅,今天呢給大家帶來一個家庭暴力的故事!”
霧草,還真的是家暴啊!
趕緊往下看,公司裡的一個員工,然後丈夫出軌,但是起訴離婚卻沒有成功。
到了這裡,整個影片都被密密麻麻的彈幕所覆蓋,真的是太過於密集了。
不得不說,現在的很多人對於婚姻家庭觀念和以前的人有著特別大的差別。
婚姻並沒有所謂的那麼神聖,過得下去那就過,過不下去那就離。
然而,或許是為了社會穩定吧,如果有一方不同意,那這個離婚就很難。
如何才能算感情破裂,這個問題真的是個大問題,可能沒人能說清楚。
只是彈幕裡大家都在抨擊,說都已經出軌了這還不算感情破裂,那真的無話可說。
但影片這麼長,這個不算重點,繼續往下看。
被家暴了,而且是不止一次,一次比一次要嚴重。
報警了也是調解,這是現實,沒有達到規定的程度,就算是警察同志也不好出面來管。
真的是看的人要氣炸了。
媛姐直接噼裡啪啦地開始敲擊鍵盤:“離婚不給離,家暴也不管,難道只有死了才能算感情破裂?”
像是她這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因為現在這樣的情況太多了。
能走到離婚訴訟的程度,那就證明其中一方是絕對絕對不想過下去了。
就算你把他們強行融合在一起,那他們能安穩過日子嗎?
都打官司離婚了啊,結果還要一起生活,這可不就是會出現家庭暴力嘛!
媛姐的評論下方很快便多出了一些回覆,大家都表示特別贊同,而且很不理解,什麼情況才算是感情破裂。
這不像是其他的法條規定,具有很大的模糊性。
再往下看,男方一堆親戚開始輪番勸說,尼瑪了!
如果這不是阿毅的影片,媛姐現在早就關了,看的人血壓升高。
什麼玩意啊這是,甚至好像有種在看苦情戲的感覺!
踏馬的,這阿毅要是不給安排一個很刑的結局,媛姐都感覺今晚上睡不好覺了。
其他人的感覺也是這樣,有著急的已經拖到了結尾,想看看那個家暴男到底怎麼樣了。
家庭暴力並不單單是指夫妻之間的,還包括父母對孩子的家庭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