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二章 進去的人多了,再多倆也不算什麼(求月票)(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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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女士,現在我給你的是分局的不予立案決定書,如果你對本決定不服,可以向上級公安部門或者本級人民zf提起行政複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這是你的合法權利!”
“但是現在,請你不要繼續帶著情緒和我溝通!”
老向的語氣很嚴厲,你有問題可以提,但請你按照合法的程式來提,而不是在這裡大吵大鬧,說什麼法律不公平之類的話。
說完了,看看夏東方的妻子,對方還想再說什麼,老向直接看向了菩薩兄:“王延浩,現在你們可以進行調解,你可以讓對方賠償你的醫藥費等損失。”
“如果調解不成,我們將會對夏東方進行拘留!”
法律就是這樣規定的,一碼歸一碼,人家把你打成這樣,那叫正當防衛,你把人家打的活蹦亂跳,這叫故意傷害!
雖然輕微傷在刑法意義上不算是犯罪,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不會因此而提起公訴,但不意味著你打了就白打了。
菩薩兄聽到這話,看向了夏東方的妻子道:“你看吧,這位警察同志都說了,所以你們什麼打算怎麼賠?我這裡可不只醫藥費,還有誤工費,住院伙食費,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這些都得賠。”
這當然不是他自己想出來的,這方面的問題上方大狀是專家,真正意義上的那種專家。
老向在旁邊不置可否,調解是他們自己的事,公安機關不會介入。
當然,在索要的費用明顯不合理那也會介入,調解,不代表著你就能獅子大開口。
然而,夏東方的妻子還沒說話,躺在病床上的夏東方已經強忍著痛開始喊了:“賠錢?我告訴你一分都不給,要拘留我是吧,還要罰款是吧,隨便你們!”
他覺得真的很委屈,明明自己受了這麼重的傷,現在自己的住院費還沒個著落呢,還得賠對方的錢!
這是哪門子的道理。
他寧願被拘留也不賠,不就是去拘留所住幾天嘛,以前又不是沒去過。
菩薩兄聽到這話,趕緊就說道:“呶,向警官,您也看到了,人家不願意調解。”
“行我知道了,具體的行政處罰很快就會有結果的。”
不接受調解,而且態度還這麼惡劣,那就該怎麼辦怎麼辦吧。
只是對方現在有傷,那就先等著,等這傷差不多了,再執行。
老向轉身就走,菩薩兄也離開了病房,他現在其實已經能出院了,但因為要對方賠錢,所以一直在住著。
不過既然不給那就算了,直接辦理出院,然後給周毅打電話,很快便去了酒店,見到了方大狀。
“方大狀,真的太謝謝你了,如果不是你之前的那些話,我這次估計真的要栽了。”菩薩兄看著方大狀萬分感謝道。
以他的脾氣,如果不知道這些東西,對方動手,他還擊,沒出現輕傷那就是互毆,出現了,那真的是贏了坐牢輸了住院。
事實證明,每一個習武之人,首先要學的必定是刑法!
每一位刑辯律師,其實都是潛在的武林高手。
方大狀聞言擺擺手道:“著什麼急呢,現在你就這麼算了?”
這話一出來,菩薩兄直接被驚著了,饒是他已經聽過不少方大狀“很刑”的小故事,這會兒也有點說不出話來。
什麼叫就這麼算了,對方被我弄進了醫院,完了還要被拘留被罰款,並且自己要是起訴,那醫藥費什麼的也得照賠。
怎麼現在又是就這麼算了?
方大狀您的標準到底是個什麼程度!
“方老師,這個……我,不是現在算了……還有什麼辦法嗎?”
方大狀看了看,幽幽地說道:“輕微傷也是傷呢,調解不成拘留就完事了?對於公安機關和檢察院不提起公訴的輕微傷案件,如果調解不成,是可以提起刑事自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