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有點複雜了,誰也想不到夏東方在推完人之後又再次動手!

別說其他人了,連方大狀旁邊的周某人都被這情況給驚著了。

這位口口聲聲說自己女兒很重要,但你這行為,是巴不得你女兒進去是吧。

別說其他的了,就你這一巴掌下去,對方要是還能調解,那隻能說明這傢伙適合去聖母院敲鐘。

打完了人,夏東方根本不害怕,他這種混混出身的人,三天兩頭進局子,毛病一大堆,其實在這種事上,比很多人都清楚執法的界限。

對方只要還手了,那妥妥的互毆,就算是報警了也沒什麼用。

而他不覺得對方會不還手,因為還手這個事其實說起來很容易界定,別人打你一巴掌,你覺得不忿推一下對方,也算是還手了,那也是互毆。

然而,讓夏東方沒想到的是,對面的菩薩兄根本沒有還手,反而開始向後退,一邊退一邊嘴裡還說道:“行,你動手,可以,我現在就報警,我告訴你,調解別想了,你女兒該怎麼坐牢就怎麼坐牢!”

為什麼整天說掃黑除惡,就是因為這種這種人真的太噁心了!

可以說,正常人都是想好好過日子的,可是,總有那麼些人,別說喝了酒,不喝酒都能在那裡沒事找事。

不過這會菩薩兄倒是大概能猜到原因,對方身上有股子很濃的酒味,這是中午喝酒了,真的是個人才。

所以呢,我們好好的過日子,這種地痞流氓上來就挑事,完了我們還不知道怎麼還擊,稍微動個手就是互毆,各大五十大板,你說說誰會覺得舒服。

那種被人挑釁了的感覺是真的很憤怒!

但是菩薩兄現在真的很清醒,因為方大狀喝了酒之後是真的會說很多很刑的方法。

比如讓很多人都捉摸不準的正當防衛!

什麼是正當防衛,怎麼來界定正當防衛,正當防衛的標準又是什麼呢?

在這方面不得不再提一下龍哥,他雖然死了,但是他依舊活在了法學人心中。

沒有比那更經典的以案釋法了,那個判例將第幾刀屬於什麼樣的行為都說的一清二楚,這就是正當防衛!

在那次喝醉酒之後,方大狀將“兩高一部”所發的《關於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幾乎是掰開了揉碎了講的一清二楚。

當然,得有一個前提,儘量要固定好證據,有監控最好了,沒監控,那就得注意,證據必須得準確充分!

如果只是將正當防衛講清楚,那麼方大狀就不是方大狀了,隨便喊個律師來都可以講清楚。

而方大狀講清楚的,是如何在保護自己的情況下盡力來反擊別人,但又不違法。

說人話就是,你敢尋釁滋事,我就能在合法的範疇內將你送進醫院,完了你說不定還得進去,而我卻沒事。

這就是在遇到問題之後方大狀和一般律師的區別!

憑什麼你能隨便挑事,隨便罵人打人,我不想被定成互毆,我要麼就是跑,要麼就是抱著頭被你打。

完了如果連輕微傷都算不上,那就更麻煩了,因為你想起訴的話你連對方都找不到。

很多混混在打完人為什麼要跑,因為單純的民事行為,相關部門是不會介入的。

對於正當防衛的研究貫穿了方大狀的執業生涯,甚至於當他還在大學的時候就開始研究,怎麼能在合法的範圍內反擊!

宣告一下,這和方大狀很能打沒關係。

哦對,方大狀的本科畢業論文就是這玩意……

當時被認為離經叛道,差點就被老師給否了。

再加上各種打贏了坐牢打輸了進醫院的宣傳,總會讓人感覺,好人就該受委屈。

為什麼別人尋釁滋事,完了還是那麼囂張,就因為我們遵紀守法,我們是好人?

不,這樣是不對的,方大狀覺得,出來混……出來社會上,大家懂得刑法多點,總歸是好的。

不單單是菩薩兄,周毅周欣然當時聽得都很認真,方大狀這種“很刑”的小話題輕易不會多說,但一旦喝多了說起來,那就不會停。

於是眼看著菩薩兄開始後退了,後面原本已經打算站起來的方大狀又坐了下來,順便將站起來準備上去幫忙的周毅也拉著坐下。

“方大狀,這是……正當防衛?”周毅下意識地問道,他感覺好像有點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