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長區法院門口,方大狀和周毅正在往裡走。

儘管已經有過一次經歷,但是又一次看到這情景,周毅也不得不感慨一聲,方大狀在魔都法學界的名頭,那和自己在光明區法院的名頭都差不多。

誰見了都會打個招呼。

結果正進門呢,就看到一個西裝革履的男人也往裡面走,方大狀隨口喊道:“是範律師嗎?好久不見啊,今天這是有案子?”

啊?前面走著的老範聽到了背後那個熟悉的聲音,有點懵逼,但還是強行保持住狀態,這是在法院,那個人就算是再變態也不可能直接動手,沒錯就是這樣!

“嗯。”

簡單嗯了一句,老範徑直走向裡面,剩下週毅好奇道:“方大狀,對面這位範律師很有名嗎?這樣子看著好屌哦,而且他頭髮看著不少。”

方大狀眼神一動,隨即搖搖頭道:“哦,也是魔都有點名氣的律師吧,水平也還湊合,不知道今天來這做什麼案子。”

兩人說笑著一路進了法庭,然後……周毅就看到,那位範律師就坐在兩人對面的被告席那裡的代理人位置,面無表情。

雙方對視了一下,老範挪開了視線,氣氛有那麼一點不太對。

他現在已經完全平復了心情,是,你姓方的是有點本事,可是這已經過了不少年,我現在就一定比你差?

而且該說不說,如果這次自己能打贏這場官司,那名聲就真的大了!

這個官司現在可以說是放在了聚光燈下。

心裡這麼想著,老範看著方大狀的眼神愈發嚴肅!

更不用說,來之前田總說了,這個官司贏下來,那獎金什麼的都是小事。

“誒,方大狀,你說為什麼人家那頭髮就那麼多呢。”周某人繼續說道:“而且,我看他看你的眼神不太對,這是憋著勁兒呢?”

方大狀沒有說話,很沉默。

經過了一系列的準備後,魔都寧長區人民法院,民事三庭的法官程慕敲響了法槌。

“周毅訴魔都夢尋公司侵犯使用者知情權一案,現在開庭!”

“雙方是否同意調解?”

周毅直接搖頭拒絕調解,對面並夕夕的老範猶豫了一下,還是搖了搖頭。

老範沒當法務之前確實是知名律師來著——被方大狀按在地上摩擦,那也是知名好吧,那別人想被方大狀按著摩擦都沒這個機會呢知道不!

“原告方宣讀起訴狀。”

方大狀開始念起訴狀了,有板有眼,內容不長,主要意思只有一個,那就是,並夕夕沒有將活動的規則公示出來,這是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

這邊唸完了,那邊開始念。

周毅認真聽著,到了現在,他對於開庭審理也算是有了一定的經驗。

因此也能聽出來對面的主要槓……主要辯點有那麼幾個方面。

首先是針對於消費者的身份問題,對方認為周毅並不是消費者,自身舉辦這類的活動,周毅不會有任何的消費不說,反而可以憑空拿到很多的獎勵。

這本身就已經得到了很大的好處,所以不能再以知情權為由起訴。

另一個是關於規則公示的問題,對方用那句很經典的“本活動的最終解釋權歸併夕夕所有”來回應。

不過這只是應訴狀,具體如何,還得看情況。

對方的準備也很充分,不過,案件嘛,總得辯一辯。

還是民事案件例行的程式,首先是舉證質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