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三章 京州今日無事!(求月票)(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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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點晚,但其實又不晚,對吧。
法庭開始休庭,二十分鐘後,當庭宣判!
“本院認為……依照刑法……判決如下”
“被告人李華犯誹謗罪,判處拘役三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在宣讀完了本次犯罪的判決之後,又宣佈,因為其在緩刑期間又犯新罪,因此撤銷緩刑,數罪併罰!
“判處被告人李華拘役八個月,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數罪併罰的結果是八個月,外加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這就是李華的判決。
聽到判決結果,李國良的臉色變得蒼白起來,他的妻子倒是鬆了口氣。
他們這段時間其他的沒弄明白,但是拘役還是搞清楚了。
拘役和有期徒刑還是不一樣的,拘役是由公安部門就近執行,可以是專門的拘役所,也可以是監獄或者看守所。
其本質是一種剝奪人身自由權利強制勞動的刑罰,但是和有期徒刑相比,又有很大的區別。
比如按照規定,拘役你可以在每個月申請回家居住一到兩天,由執行機關批准。
參加勞動也可以適當給予報酬等等。
我這裡說的都是規定,當然在現實生活中以實際情況為準。
所以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沒到有期徒刑的程度,好像也沒那麼慘?
周毅不管這些,判決完了,他和蘇大媽打個招呼,隨即便和劉詩雯直接離開法院。
實在不想和李華的父母再打交道了。
五分鐘後,周毅的車上。
“周總,這次的誹謗罪後果確實不嚴重,所以沒有到有期徒刑,這個也希望您能理解一下……”
“這真的不是說我不想……”
劉詩雯小心翼翼地說道。
啥玩意?周某人看這樣子都懵了,我啥時候說非得是有期徒刑了。
還有你這樣子啥意思,我就那麼熱衷於送人進去?那是方大狀好嘛!
數罪併罰也是按照情況來看的,劉詩雯也解釋過了,如果數罪之中有有期徒刑和拘役,那隻會執行有期徒刑。
眼見得周總好像不耐煩的樣子,劉詩雯閉上了嘴,這個時候好像也不太適合接近周總。
不過沒關係,近水樓臺先得月,不著急,慢慢來。
將劉詩雯直接送到了公司,官司打完了,但你還是公司的法務,趕緊回來幹活。
而周毅自己,當然也是回來幹活的。
他來到了自己的董事長辦公室,將相應的素材交給了下面的工作室,然後……就開始呼呼大睡。
今天起得有點早,所以得補個覺,老闆嘛,一天只睡四個小時,那說的是晚上睡覺,白天補覺不算。
這叫小憩。
於是在周某人小憩到了下午的時候終於醒了。
工作室已經將相應的影片做好,涉及到了審判的部分依然是火柴人動畫。
剩下的便是周毅開始配音了!
怪不得那些大up主後面都有了團隊,這有了團隊就是省力氣,周毅甚至都想著,以後要不要讓人把稿子都寫好,自己就配個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