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求你了周總,真的求求你了,你就抬抬手,放我家女兒一馬吧,求你了……”

雖然李國良沒有說什麼“你今天不調解我就不起來”之類的話,但他的行為已經能體現這句話了。

而周毅已經說了三遍,說讓對方起來,這樣做是沒用的,然而很遺憾,李國良好像就認定了周毅。

李國良的妻子看向了旁邊的大媽,她想從周圍大傢伙那裡得到支援。

“真的,我們真的知道錯了,我們現在代替我女兒求情,該賠多少錢都行。”

“大媽,您幫幫忙勸一勸,真的勸一勸啊,我女兒要是坐牢,這一輩子就毀了,她還那麼年輕,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

然而,李國良的妻子並不知道,旁邊坐著的大媽姓蘇,聽到這話不由自主地就皺起了眉頭。

“你這話說的就不對了,人家最開始沒給你們機會嗎?人家不是已經諒解過一次了?”

“哦,合著就是每次犯罪了跪下懇求一番,然後賠錢,就沒事了?你當法律是什麼,你當刑法是什麼?這是給你們家定的?”

蘇大媽在法院旁聽多年,見過的事太多了,可以說比他周毅見過的這種事還多。

被告的家屬各種跪下懇求,威脅懇求,等等各種各樣的方法,都想著讓人就範。

真的可以說一句,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蘇大媽甚至連那句經典的“養不教父之過”都沒有說,而是在兩句話之後直接挪開了位置。

看都不想看,寵孩子的是你們,不教育孩子的是你們,現在孩子出事了懇求的又是你們。

天天都在說,你們的孩子不教育好,以後社會一定會幫你們補上這一課。

只不過有的課比較平和,有的課比較激烈。

但就是有人不聽,就有人總覺得自己家孩子一直都是那個孩子,慢慢地長大就懂事了。

古人留下無數的故事和典故告訴我們,小時偷針長大偷金,一定要在孩子小的時候就將這些苗頭扼殺在搖籃裡。

寵孩子多了那就是害了她,可惜,就有人不聽。

蘇大媽的話說完,其他的大爺大媽也都走到了旁邊位置坐下,懶得聽你講自己女兒的悽慘。

在法院待得時間長了,悽慘的事見過太多,這才哪到哪。

周毅也走開了,然而李國良依舊跟著他,於是周毅直接說道:“你如果繼續跟著我不放,那我只能選擇報警!”

“這裡是法庭,你如果選擇在這裡耍賴,那我就接著!”

或許是法庭的字眼給了李國良觸動,讓他的臉色稍微有了動容,終於,帶著妻子坐到了旁邊。

周毅面不改色,不知道對方後面會不會有報復,反正他這事完了就回林城。

較真嘛,到了最後如果有人狗急跳牆,那總會選擇一些不好的手段來進行報復。

這是總該承受的,不能因為之前一直沒人報復,就覺得大家都遵紀守法了。

法官進來了,審判開始,李國良請的律師周毅沒見過,只是在電話裡聽到過聲音。

但是在法庭辯論環節確實有兩把刷子。

只可惜兩把刷子並不能阻止李華的結果,好就好在這一次的誹謗行為並沒有造成特別嚴重的後果。

比如網暴,比如人肉搜尋等等之類的行為這次沒有出現,僅僅是一些人打電話辱罵了騰達公司的客服。

但是這裡要注意,騰達公司是公司法人,法人是不能作為誹謗罪和侮辱罪之類罪名的侵犯物件。

所以單純對於周毅和袁建華來說,其實影響並沒有特別大。

法庭辯論結束,最後陳述階段,李華開始了自己的陳述。

“我現在真的很後悔,我並不知道自己的行為是犯罪,我對周先生和袁先生表示誠懇道歉……”

周毅聽著這些話,他現在可以確定,這個叫李華的姑娘確實是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