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法律本身就在我們的身邊!(求月票)(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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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日子不過,要麼跑去拍小影片,要麼是在網上人肉搜尋,而且還都不以為是犯罪……
“老方,你說說,你說說這事該咋辦!”
方大狀的辦公室內,老孟愁眉苦臉道。
“喝杯茶吧,那該咋辦咋辦唄,還能咋樣,我們是律師,又不是法師。”方大狀搖搖頭道。
侵犯個人資訊罪是公訴案件,所以方大狀只是指點芳芳去報案,所以兩人之間也沒有什麼直接的衝突。
老孟嘆口氣道:“他都在那個位置上了,為什麼還不能相信律師呢,他早點把這些事說出來,我也好能早做準備。”
“沒必要弄到現在這個程度……”
方大狀端起加聊咖啡喝了一口,他沒有多說什麼,而且他知道老孟也清楚原因。
無非就是抱著僥倖心理,如果沒被發現呢。
“抱怨完了?完了就回去好好準備吧,加個班而已,通個宵嘛,小事情。”方大狀隨口道。
老孟:“……”
“對了,你看看這篇文章,我現在不在魔都了,咱們魔都最近有沒有出來一個叫李辰的知名律師?”
“李辰?沒聽說過,咋了老方?”
“沒事,又有人在裝逼了而已。”
魔都,李辰這幾天都睡不好,他現在只要閉上眼睛,就是那個把“壯士”“大狀”“狀師”換了足足六次的傢伙。
真的事鍥而不捨,不管自己拉黑多少個賬號,他依舊好像很淡定的樣子,從不罵人,但是李辰現在寧願對方罵人。
一個小號無窮無盡,而且從來不罵人,就在那裡和你擺事實講道理的人,就問你怕不怕。
如果他只在這篇文章下面發也就罷了。
可對方硬生生地找把自己的所有文章都找了出來,而且在每一篇文章下面都發!
而且因為他,已經有很多人現在都開始噴自己了,跟著一起到處噴。
對於李辰這樣需要發文章蹭熱度的自媒體來說,這樣的一個人簡直就是肉中刺一樣!
但是他卻無可奈何,真的是無可奈何。
李辰不是沒想過辦法,他在第四次拉黑之前給對方發過私信,想知道對方的想法。
結果沒想到,那個看起來滿嘴都是法律的男人,結果在私信裡卻說,他侮辱了辯論……
神經病啊!
沒有人是傻子,除了那些想舔他的人外,其他人現在都能看出來,一邊只知道罵人,一邊則是擺事實講道理,雖然賬號有點多。
那你會支援哪一個,很簡單的選擇!
這樣下來,別說蹭熱度了,反倒是因為這篇文章的熱度太高,導致他自己的口碑已經跌到了谷底。
時至今日,哪怕他自己把這篇文章刪了都沒辦法了,因為網際網路是有記憶的。
他在之後又發了一篇文章,結果一堆人將這篇文章的截圖在下面各種發。
這個賬號,廢了……
李辰現在只想抽自己幾巴掌,如果能回到過去,他是真的想告訴自己,別發這文章,別蹭這種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