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20、偽造貨幣罪(《刑法》第170條

21、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刑法》第171條

22、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刑法》第171條)

23、持有、使用假幣罪(《刑法》第172條)

24、變造貨幣罪(《刑法》第173條)

25、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刑法》第174條

26、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檔案罪(《刑法》第174條

27、高利轉貸罪(《刑法》第175條

28、騙取貸款、票據承兌、金融票證罪(《刑法》第175條

29、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刑法》第176條

30、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刑法》第177條

31、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法》第177條)

32、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資訊罪(《刑法》第177條)

33、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刑法》第178條

34、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刑法》第178條

35、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刑法》第179條

36、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罪(《刑法》第180條

37、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案(《刑法》第180條

38、編造並傳播證券、期貨交易虛假資訊罪(《刑法》第181條

39、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刑法》第181條)

40、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刑法》第182條)

41、騙購外匯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騙購外匯、逃匯和非法買賣外匯犯罪的決定》第1條

42、背信運用受託財產罪(《刑法》第185條

43、違法運用資金罪(《刑法》第185條

44、違法發放貸款罪(《刑法》第186條

45、吸收客戶資金不入賬罪(《刑法》第187條

46、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刑法》第188條

47、對違法票據承兌、付款、保證罪(《刑法》第189條

48、逃匯罪(《刑法》第190條

49、洗錢罪(《刑法》第19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