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偵案件詳解(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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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問,經偵案件到底是啥啊?
我上一章寫了很多了,但還是很多人不瞭解。
就不佔用vip章節了,寫點免費的。
我先從網上找到了一些資料。
作者:水村山郭酒旗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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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根據公安部偵查刑事案件管轄分工,經偵部門管轄以下案件:
一、《刑法》分則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下列案件:
1、資助恐怖活動罪(《刑法》第120條)
二、《刑法》分則第三章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第二節走私罪中的下列案件:
2、走私假幣罪(《刑法》第151條
第三節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中的下列案件:
3、虛報註冊資本罪(《刑法》第158條
4、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罪(《刑法》第159條
5、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刑法》第160條
6、違規披露、不披露重要資訊罪(《刑法》第161條
7、妨害清算罪(《刑法》第162條
8、隱匿、故意銷燬會計憑證、會計賬薄、會計報表罪(《刑法》第162條
9、虛假破產罪(《刑法》第162條)
10、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刑法》第163條)
11、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刑法》第164條)
12、對外國公職人員或者國際公共組織官員行賄罪(《刑法》第164條)
13、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刑法》第165條
14、為親友非法牟利罪(《刑法》第166條
15、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刑法》第167條
16、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失職罪(《刑法》第168條
17、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員濫用職權罪(《刑法》第168條
18、徇私舞弊低價折股、出售國有資產罪(《刑法》第169條
19、背信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刑法》第16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