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這種百萬富翁我不當(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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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曼新在廣州買了一臺十四英寸的東芝牌彩色電視機,在“星星貿易公司”的門市部櫃檯上作為樣品。
這臺東芝彩電在櫃檯上一放,立刻變成“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八十年代初,彩色電視機在經濟發達的南國重埠廣州和首都北京尚屬奇貨可居,在被稱之為窮鄉僻壤的大西北的寧夏銀川則更是炙手可熱的搶手貨了。所以,到門市部詢問有沒有貨的個人和機關紛至沓來。
“經理,這麼多人要貨,我們只有一臺還是樣品,怎麼辦?”營業員問張曼新。
張曼新告之:“先統計一下,看看到底有多少人要貨。”
於是,營業員在門市部門口貼了一張告示,上寫:本公司將於月底購進一批十四英寸彩色電視機,欲購者請速登記。
這條告示張貼後,似花蕊引蝶,訂購彩電者頓時門庭若市,趨之若鶩。
一些機關、廠礦、五金公司及個人擔心屆時買不到彩電,紛紛帶來空白支票和現金,幾天工夫,欲購彩電的數量多達三千臺,計人民幣二千多萬元。數量之大,令人驚訝。
這些機關、工礦、五金公司及個人之所以敢於把空白支票和現金交給“星星貿易公司”,除了彩電奇缺外,更重要的一個原因是張曼新在自治區黨委工作過,人們信得過他。
張曼新經與廣州方面聯絡,得知一臺十四英寸東芝牌彩電購進價為一千三百元。如果將這三千臺彩電以每臺一千七百元售出,三千臺就能贏利一百二十萬元呀!
張曼新立刻欣喜地感到,如果這一筆彩電生意做成功,自己就馬上成了百萬富翁!
機不可失,時不再來呀!
張曼新為了速戰速決,火速飛赴廣州。
他在出口彩電的批發部門和商店跑了一天之後,眉頭便擰成一個疙瘩。
為什麼?
莫非彩色電視機沒貨?
不。
不是彩電沒貨,準確地說是國家正式進口的彩電沒貨。而透過走私進來的彩電不但有貨,並且數量多,價格便宜。
但是,這些透過走私船進來的彩電,質量沒有保證,不能買。
張曼新告誡自己。
可是,走私的彩電不買,透過正道來的彩電又沒貨,那豈不是眼睜睜地把能夠賺到手的上百萬元的鉅額利潤拋手扔掉麼?
這時,有的“圈裡人”再三勸說張曼新,告訴他經商不能太誠實。常言道,無商不奸。買賣人如果老實了,還能賺到錢麼?再說,買彩電大部分是機關和工礦單位,屬於公家購買,誰對公家的東西那麼上心?要是放著這麼一大筆錢不賺,那才是天字第一號大傻瓜哩!
張曼新卻不這麼認為。
他覺得,經商,要以誠為本。商人,職業是商,但本體是人。人做好了,商才能經好;人做不好,商也難以經好。在經商與做人的關係上,不能本末倒置。
有的商人,只貪圖眼前利益,對顧客坑蒙拐騙,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看起來一時得意,佔了點便宜,其實不僅是一種缺乏職業道德的行為,而且也是一種短視的表現。如果被國家法律部門查出來,無疑會受到法律的懲處而身敗名裂。就是退一步講,即使騙過了國家的法律部門,顧客對貨物的好壞只要一使用自然會一清二楚,他們會舉報,會退貨,從此你這個公司就在廣大顧客心中死掉了,他們再也不會相信你,將永遠拋棄你!這豈不是“一錘子買賣”?
“這種損害顧客利益的百萬富翁我不當!”張曼新毫不含糊地說。
張曼新在廣州又停留了幾天,該爭取的都爭取了,該努力的都努力了,見購買國家進口彩電依然無望,便於月底前毅然回到了銀川。
“經理,交了訂金的客戶來問彩電的一天幾十撥兒,怎麼辦?”營業員焦慮地向張曼新說。
“明天再貼一張告示,如實講明情況,全部把預訂金退還給客戶!”張曼新刀劈斧剁般地一揮手。
翌日,新的一張告示迎著冉冉升起的朝陽登臺亮相了。告示中講明瞭國家進口的彩電短時間難以到貨,並莊重宣告,本公司堅持信譽第一,以顧客利益為重,寧肯自己增加一些花銷,也絕不購進一臺走私彩電,將按期如數退還訂金,希望廣大顧客諒解。
交付了預訂金的顧客明瞭事實真相後,雖然沒有如期買到彩電,但沒有一個人責難張曼新的,反而紛紛向他直挑大拇指。
一時間,張曼新的高尚風範被傳為佳話。
從此,張曼新就成了信譽的標誌,“星星貿易公司”則成了不掛牌的“信得過單位”。你說,難道張曼新的生意還愁不興隆麼?
從一九八二年到一九八六年的四年間,“星星貿易公司”除去各種直接或間接甚至是額外的花銷,淨盈餘近百萬元。
“星星貿易公司”的興旺,昭示著什麼顛撲不破的定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