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 霧都孤兒(三)(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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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他已經論證了,眼下所處的霧都並不是他認知的倫敦,所以他也僅僅是懷疑,還不能確認,這個世界剛剛犯下兇殺案的兇手,就是那位臭名昭著的“開膛手”。
“是不是有點過於敏感了?”周道安心下琢磨著,“畢竟方舟給我的任務,僅僅是‘找一份能養活自己、又正經合法的工作,以支撐在霧都東區120天的生活’,沒有讓我去破獲什麼兇殺案……”
想到這兒,周道安不禁鬆了一口氣。所以,任務開局就被當作是嫌疑人,進了一趟局子,只能算是運氣不好?
但因禍得福的是,周道安算是和格林神父熟悉了。這樣一個在霧都東區受人尊敬、人脈廣泛的角色,應該是對自己的任務有潛在幫助的,不妨把他看作是一個“NPC”……
於是,周道安很自然地詢問起神父關於找工作的事情——一來這是任務的需要,頭等大事;二來,他的口袋裡是真的沒一個子兒了。
“哈哈哈,中午的這一頓飯,你就跟我回教堂解決吧!吃飽肚子,才能幹活啊!至於你說的工作,唔……這得看情況。”
“如果是打一份短工,這並不難——東區雖然不比西區繁榮,但店鋪商家還是不少的,加上這裡人口流動量很大,許多工作崗位時時刻刻都在招人。這裡也確實有不少年輕人,都是當著臨時工、又同時幹著好幾份工作的……”
“如果要找一份長期、穩定的工作……老實說,這得看運氣。許多老闆們並不認為,招一個長期的僱工,要比短工更划算——尤其是那些不需要什麼熟練度、沒有門檻、又不總是很忙碌的工作。只在需要的時候招人,按時結算薪水,比輕鬆的時候也要養著的長期工人划算得多。”
“所以,如果你想的是找一份長期工作,我建議你,不要著急,可以先幹一份薪水不高、但是也並不忙碌的短工。然後騰出時間來,慢慢尋找合適自己的長期的工作……”
不得不說,格林神父雖然是神職人員,但很接地氣,對於東區民間的生活相當瞭解,給出的意見也十分中肯。對於周道安而言,他的目標肯定是一份長期工作,因為系統的指令是“找一份合法的工作”。
沒辦法,系統這麼“陰險”,難保不會玩什麼文字遊戲,還是謹慎點好。另外,長期工作相對難找,也符合“任務”的性質——容易的事,還有考驗性嗎?
謝過了神父的指點,又“恭敬不如從命”地同神父回到了聖瑪麗教堂,用了並不奢侈、甚至可以說是簡單的午餐後,周道安便開始了“求職之旅”。
午後的東區,已經很是熱鬧了。靠近聖瑪麗大教堂的幾個街區,都可以見到來來往往忙碌的人們。小商販也在街道兩旁支著攤位,兩人一組的巡警,也在街道上勻速走動著。
“號外號外,霧都東區發生命案,死者是賣身女,警方向廣大市民徵集線索……”一個抱著一大摞報紙的報童,在街上喊著,路過了周道安身邊。果然,這件事很快就會傳開,不過警方還只是徵集線索,沒到懸賞的地步,說明這起案件還沒到急迫的地步。
周道安當然沒錢去買報紙,反正他已經從格林神父嘴裡知道了不少情況。他沒有停留,直接走向了聖瑪麗教堂北面的兩個街道之外,那裡有一條較大型店鋪聚集的巷子,據神父說,一進巷子就能看到一面貼著招聘啟事的牆。
約莫二十分鐘,周道安已然站到了那面“招聘牆”下面,如神父所言,牆上的確貼著新舊不一的各色招聘啟事。確實,多數都是臨時工的。
根據神父的介紹,加上週道安自己的認知,眼下的霧都,生活水平和貨幣價值,還是和周道安前世的十九世紀倫敦很接近。這裡的貨幣也分:英鎊、先令、便士三種。換算比例也是:1英鎊=12先令=240便士。如果按照周道安前世的貨幣認知,1英鎊在19世紀晚期,其價值接近RMB兩千塊,1先令就差不多等同RMB一百塊,1便士,則約等於8.25元。
之前神父提到,在教堂裡借宿的那兩位碼頭工人,因為交不起兩房每週4先令的房租,而慘遭退房——那還是靠近碼頭那邊、單間房的房價,如果在東區市區,這個房租估計要4先令8便士以上,兩房的房租則高達7先令6便士。
而招聘啟事上,大多數散工一天的工資只有3便士,普通的工人,一天也只有4到6便士的收入,就算那倆碼頭工人每人一天賺上6便士,一週合計也不過84便士,4先令就要80便士了,除非不吃不喝,否則還真交不起房租啊!
因此,大多數人的選擇,都是打著好幾份工,然後同許多人擠在一間屋子裡合租!甚至一張床上要睡三四個人,地板上也打著地鋪——反正忙碌的底層人,對於房子的需求也僅僅是睡覺而已,絕無享受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