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她從雜誌社出來,發現何又冬的車正停在不遠處,他從裡面伸出腦袋來叫她的名字:“杜思秋!”

她抱著胳膊,用奇怪的目光打量他,一時弄不清他的來意。

他的聲音懶洋洋的:“我又不吃人,你怕什麼。”

“不是怕,我只是在猜你來找我有什麼目的。”

“男朋友接女朋友下班,算不算目的?”他的五官在陽光充足的下午,稜角分陰。

她點頭表示滿意,自己開啟車門坐進去:“男朋友,話說你真的打算幫我演一場戲嗎?”

“你說說看,是什麼樣的戲?”

“我前男友後天結婚,你能不能陪我去參加婚禮,以我現任男友的身份。”

他早就猜到是跟她前男友有關的了。

“然後呢?”

“就這樣,沒有然後了。”她輕輕地說。

“可以。不過我有個條件。”

“你說。”

“我們至少三個月後才能分手。”他解釋道:“否則我在我媽那裡同樣過不了關,她會怪我輕浮。”

他說他媽媽最討厭玩弄感情的人,大概就是這個原因,使得他昨晚被迫承認自己和她的戀愛關係吧。

她一口答應了他的要求,心裡狡猾地接上一句:但你偏偏就是很輕浮!

他們的“同盟關係”就此定下來,他為她演場戲,她幫他敷衍他老媽。

他毫不避諱地問:“前任結婚,你為什麼去湊熱鬧?”

“是他自己邀請我去的,我不得不去。”她說:“他不讓我好過,我也懶得跟他客氣。”

“也許他並沒有惡意呢。”

“假如你知道他有多討厭我,你就不會這麼說了。只有我不快活了,他才會開心。”

“這麼說的話,你可太便宜他了。”

她眼前一亮:“怎麼,你有更好的主意?”

“壞人姻緣的事我可不做。”

“知道啦,你只管說,我來做。”

“你聽好了,用昨日之誓言諷頹喪之現狀,就是對承諾者最好的羞辱。”

她瞠目結舌,這傢伙真是一肚子壞水啊,不過他說的也算是個不錯的辦法。就他所說的昨日之誓言,這唯一的證據也只有彭滔在大學時代寫給她的那些情書了。

那就這麼辦吧,她決定找個機會在他的婚禮上重溫他們當年的情書,給他點顏色瞧瞧。

愛極生恨,大概就是這樣吧。她一直用這個理由安撫自己理直氣壯。

這一天很快就到來了。

杜思秋穿上跟馮雪借的玫瑰紫的小禮服和銀色的尖頭細高跟鞋,自己仔細地化了個淡淡的妝容,盤上髮髻,恰到好處地露出光潔細緻的脖子。

何又冬倚著車門,遠遠地打量她。她也邊走邊看他,只見他身著一套中規中矩的黑禮服內搭白襯衣,連個像樣的領結都沒打,只散漫地敞開領口露出脖子下面的一小截面板。顯然沒經過精心修飾,除了剃鬚颳得有點發青的下巴。一時間有種邋遢中帶了點講究的怪異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