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安縣衙,風景如畫,陽光普照,十分明亮。

一張大鼓擺放在門外,架子上放著鼓槌。

兩座石獅放置在一扇威嚴的大門左右,正門的牌匾上寫著遙安縣衙四個大字。

左右柱子上掛著一副對聯:

一縣一鄉乃社稷之本

思君思民為江山之固

“咚咚咚!”

“何人擊鼓?”

“報告官爺,二道村發生一起兇殺案,村民扭送兇手來此見官!”

穿過儀門,正前方便是遙安縣正堂。

上懸“明鏡高懸”匾額,正面屏風彩繪“海水朝日”圖。

三尺公案上,驚堂木、文房四寶、紅頭刑籤、綠頭捕籤一應俱全。

堂前陳設兩塊跪石,東邊為原告跪石,西邊為被告跪石。

公堂兩側站著七八名差役,公案旁已經坐好了記錄的文書,只待知縣升堂。

知縣從屏風後走出,微留鬍鬚,三十出頭的樣子。

頭戴烏紗,青色官服上面紋著一隻鴛鴦。

坐到桌前,知縣沉聲問道:“擊鼓之人所為何事?”

一名差役上前報告道:

“回知縣,二道村發生一起兇殺案,村民齊心協力抓獲兇手,扭送至縣衙。”

知縣點點頭,驚堂木“啪”的一聲落下。

“升堂!”

兩側差役用殺威棒敲擊地面,齊聲喊道:

“威武——”

知縣沉聲道:

“帶原被告上堂!”

話音落下,李樹喜便被一個差役帶到堂前,龐四、趙四娘幾人也紛紛上堂。

一名差役呈上供狀,知縣接過,看過一番後。

知縣面色嚴肅,雙眼佈滿殺氣,厲聲質問道:

“死者是守寡多年的王寡婦,因為拒絕村民李樹喜的追求,被李樹喜憤怒殺死。身上傷口十餘道,死狀悽慘,不可謂不惡劣!

李樹喜,村民在你家院子裡發現埋藏的兇器,龐四親眼見你深夜進入王寡婦家。

而今人證物證具在,李樹喜,你可認罪?”

李樹喜嚇壞了,“噗通”一聲跪倒在地,連忙辯解:

“塗知縣,我有冤情!”

塗知縣面露好奇之色。

“哦?仔細講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