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餘亞蓉的態度,完全可以預料到,這份遺囑,對喬以笙並不是個好訊息。

喬以笙對遺囑的內容愈發好奇了。

律師並未吊大家的胃口,很快把陸老先生那份封存了幾十年的遺囑宣讀出來。

意思總結出來,就是,倘若陸清儒將私生子找回陸家,那麼陸老先生生前的所有財產,包括他所持有的陸氏集團的股份,不給陸清儒,而是給陸老先生的三個孫輩。

即,陸家晟、陸家坤和餘亞蓉三人。

重點無疑在股份。律師也是擔心在場有人不明白,所以稍稍做了一番解釋。

一直以來陸清儒都並非個人百分百控股陸氏集團,分配給外部佔股的比例最早是百分之十,剩餘的百分之九十由陸清儒和陸老先生對半佔股。

不過陸老先生就像個掛名股東,陸氏集團向來只由陸清儒說了算。他們兩人是父子,且陸老先生僅陸清儒一個兒子,沒人認為父子倆會分裂。

事實上也確實,直至陸老先生去世,父子倆也沒有分裂。

當年,陸老先生並沒有立遺囑,所以根據法定繼承,陸老先生的股份自然而然地歸陸清儒所有,陸氏集團真真正正地成為了陸清儒一個人的。

現在卻突然冒出一個陸老先生的隱藏遺囑。

喬以笙不太清楚,這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但既然餘亞蓉能這樣帶人過來,大機率,是有效的……?

陸家的旁系代表之中倒是有人提出疑問:“我記得以前好像查過公證處,沒有在公證處的登記裡找到過老阿爹的遺囑。”

提問的人並非有立場之分,僅僅單純地困惑。

律師解答道,遺囑並非公證了才有效,公證只是加強遺囑的效力,沒有公證的遺囑只要符合立遺囑的條件,就可以生效。

又有人提問,過去這麼過年,遺囑是不是該過期失效了。

律師又解答,法律規定,遺囑是沒有時效限制的。

喬以笙瞧著好像快成了法律知識科普現場。

她想問的問題卻無關遺囑內容本身。

“你怎麼知道有這份遺囑的存在?”喬以笙看向餘亞蓉,“律師找到你的嗎?”

怎麼隔了快一個星期才出現?不是應該在陸氏集團剛對外宣佈,就該來拿遺囑打她的臉了嗎?

“這你就不用管了吧?遺囑的內容你聽清楚沒有?”餘亞蓉提醒她,“雖然我爸要把東西全部給你,但現在我爸擁有的那些東西,並不都是他的,所以是無效的。屬於我爺爺的那些就得還回來,是我們的,不是你的。”

餘亞蓉緊盯著喬以笙,想從喬以笙臉上瞧出喬以笙遭受巨大打擊的表情,然而並沒有。

喬以笙此時的注意力甚至不在餘亞蓉身上,而在慶嬸。

慶嬸正在向諸位鞠躬,說辛苦大家跑這一趟,以陸清儒需要清淨休息為理由,委婉地提醒大家可以離開這裡去各忙各的。

餘亞蓉見狀不同意:“我們事情還沒談完,大家是要當見證人的,讓大家走了,然後你吃裡扒外聯手這個野種再欺負我們嗎?”

喬以笙的嗓音驟然降溫:“餘姑姑,我勸你收回對我和我爸爸的羞辱。”

餘亞蓉因她的神情怔了怔,像是多少被她此時的兇狠給嚇到了。

但回過神來後,餘亞蓉絲毫沒有要道歉的意思:“我就是不收回,你又能拿我怎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