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山村詭事 第77章 拋兒棄女準備逃走(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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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想,這個大山溝子村殺掉女嬰的傳統放在床底下的傳統是什麼時候開始的?”
陸菁菁想了想:“照你這麼說,那就是在計劃生育實施的時候才開始的了?不過你問這個幹什麼?咱們這次是來查老王的案子還有找你要找的那個人的,這個和咱們要查的事情有關係嗎?”
喬詡不置可否:“我就是感興趣所以問問而已。”
“好吧......”
拉格朗提議:“現在還有空,我們去老王家看看吧。”
於是三個人又去了老王家。
在去之前,老馬還跟他們說了一下老王家現在的基本情況。老王無父無母,家裡有幾個姐姐兩個哥哥,姐姐們在老王出事之後也就過去看看,給他們孤兒寡母一些錢支援一下。那兩個哥哥就不是東西了,天天在他家嚷嚷著讓老王的媳婦兒何娜娜帶著女兒改嫁,把老王的那套房子和兒子留在老王家。何娜娜的孃家是外村人,那個村子也不怎麼重視女兒,而且由於這裡村和村之間距離太遠交通不便,何娜娜孃家人到現在都沒有過來。
“啊,小何也是個可憐人,十幾歲的時候就被家裡人收了一大筆彩禮嫁給老王了,今年不到三十歲,就已經守寡了。”老馬介紹完了,深深嘆了口氣。
三個聽眾也只能對何娜娜表示同情。
他們不知道,在他們往老王家去的時候,何娜娜已經收拾好了行李,準備離開了。
在老王沒有死之前,他和老王住在這個還算不錯的房子裡,前屋有一個堂屋,兩間臥室,後面有一個院子,再往後是廚房和倉庫。現在大家生活都好了,他們的房子是鋼筋水泥蓋起來的,一家人住著不寬敞也不擠。等將來兒子娶媳婦兒了,就在前面的平方上面再蓋一層,給兒子當新房用。
當然啦,兒子要是有出息考上大學,在外面大城市裡住,不回來也好。本來村頭就有一家,家裡有個女兒,那個女兒跟她一樣年級,但是她讀到一年級就輟學了,村頭那家的女兒考上大學了,現在在首都工作。那家人自己感覺自己老兩口培養出來一個大學生女兒挺好的,結果村子裡的人私下裡都嘲笑他們傻,花那麼多錢給女兒唸書,結果她現在還不是跑那麼遠去打工?將來還不是要找個人嫁了,成為別人家的媳婦兒?
可後來她就知道自己錯了,那姑娘這麼大歲數也不找物件,自己工作在首都買房子,有了首都戶口,還把爹媽接過去了。現在,人家一家都是首都人了。可跟他們這種鄉下人不一樣了。
何娜娜有時候很生氣,很嫉妒,因為那個人跟她同一年出身,兩個人還一起去上過一年級。為什麼自己就不能擁有這樣的人生?為什麼自己就要不到三十歲當個寡婦,而那個人就可以從小村人變成首都人,成為一個電視上才有的都市白領?
現在,外面那兩個老王的兄弟,要趕走她了。她不可能回家的,因為家裡不可能接受一個寡婦,還帶著孩子......兒子是肯定帶不走的,那女兒呢?
女兒她也不想要。她已經想好自己的去路了,她要偷偷跑掉,跑到廣東那邊去,她也聽村子裡出去打工的人說過,那邊有很多出路,尤其是長得好看的女人,過去之後隨便去給人家洗洗頭髮,按按摩,都可以拿好幾千塊一個月。
她不想帶王紅走,因為說不定,她去了那邊之後,還能再改嫁。反正那邊沒有人認識她,沒有人知道她是個寡婦。
但是就這樣走了,怎麼也是不好的,王紅好歹也是她親生的,雖然她平時對她不好,非打即罵,但總歸還是她的女兒,是她身體上掉下來的肉。
她拿起筆,給王紅寫了一份信:
小紅,媽媽出去打工,你不要找媽媽,媽媽zuan到錢再回來。
那個“賺錢”的“賺”她想了半天也不知道怎麼寫,最後只好用拼音代替了。這個漢語拼音,是她上學的時候學會的最有用的東西,但是班裡好多人都學不會,她會了,她還覺得自己挺有天分的,可沒想到,家裡沒有錢給她繼續讀書下去了,於是她上完一年級就不上了。
哎,如果自己有條件,繼續讀書下去,指不定也能考上大學呢。
何娜娜寫完這封信,偷偷看了一眼在院子裡玩耍的兒子,對於兒子,他是真的捨不得,因為兒子這些年傾注了她所有的愛和希望,她每一天都在幻想著兒子長大的那一天,娶媳婦回來孝順她的那一天......可現在,她再也看不見了。
她要走了,一輩子都不會回來了。
她拿起收拾好的一包衣服和幾百塊錢,從後門繞了出去,她不敢見人,低著頭走路,結果還沒有走幾步,就看見上次查案的那三個人,一個男的一個女的還有一個外國人,往這邊走來了。
她的第一反應就是逃跑,結果她剛轉過身,拉格朗就一個箭步走到她面前,問她:“你打算去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