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尚同(3)(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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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子墨子言曰:“知者之事,必計國家百姓所以治者而為之,必計國家百姓之所以亂者而闢之[1]。”然計國家百姓之所以治者,何也?
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治,不得下之情則亂。何以知其然也?上之為政,得下之情,則是明於民之善非也。
若苟明於民之善非也,則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也。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
上之為政也,不得下之情,則是不明於民之善非也,若苟不明於民之善非,則是不得善人而賞之,不得暴人而罰之。
善人不賞而暴人不罰,為政若此,國眾必亂。故賞不得下之情,而不可不察者也。
然計得下之情,將奈何可?故子墨子曰:“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然後可矣!”何以知尚同一義之可而為政於天下也?
然胡不審稽古之治為政之說乎?古者天之始生民,未有正長也,百姓為人。
若苟百姓為人,是一人一義,十人十義,百人百義,千人千義。逮至人之眾,不可勝計也;則其所謂義者,天下之慾同一天下之義也,是故選擇賢者,立為天子。
天子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天下,是以選擇其次,立為三公。三公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天子也,是以分國建諸侯。
諸侯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治其四境之內也,是以選擇其次,立為卿之宰。
卿之宰又以其知力為未足獨左右其君也,是以選擇其次,立而為鄉長、家君。
是故古者天子之立三公、諸侯、卿之宰、鄉長、家君,非特富貴遊佚而擇之也[2],將使助治亂刑政也。
故古者建國設都,乃立后王君公,奉以卿士師長,此非欲用說也[3],唯辯而使助治天明也。
今此何為人上而不能治其下?為人下而不能事其上?則是上下相賊也。
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若苟義不同者有黨,上以若人為善,將賞之,若人唯使得上之賞而闢百姓之毀[4];是以為善者必未可使勸,見有賞也。
上以若人為暴,將罰之,若人唯使得上之罰,而懷百姓之譽;是以為暴者必未可使沮,見有罰也。
故計上之賞譽,不足以勸善,計其毀罰,不足以沮暴。此何故以然?則義不同也。
然則欲同一天下之義,將奈何可?故子墨子言曰:然胡不賞使家君,試用家君發憲布令其家?
曰:“若見愛利家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家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家以告,亦猶愛利家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家不以告,亦猶惡賊家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
是以遍若家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闢其毀罰。是以善言之,不善言之;家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
善人之賞,而暴人之罰,則家必治矣。然計若家之所以治者,何也?唯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家既已治,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國之為家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家,而非人之家,是以厚者有亂,而薄者有爭。
故又使家君總其家之義,以尚同於國君,國君亦為發憲布令於國之眾,曰:“若見愛利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國者,亦必以告。”若見愛利國以告者,亦猶愛利國者也,上得且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
是以遍若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民見善者言之,見不善者言之;國君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
善人賞而暴人罰,則國必治矣。然計若國之所以治者何也?唯能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
國既已治矣,天下之道盡此已邪?則未也。天下之為國數也甚多,此皆是其國,而非人之國,是以厚者有戰,而薄者有爭。
故又使國君選其國之義,以尚同於天子。天子亦為發憲布令於天下之眾,曰:“若見愛利天下者,必以告;若見惡賊天下者,亦以告。”若見愛利天下以告者,亦猶愛利天下者也,上得則賞之,眾聞則譽之;若見惡賊天下不以告者,亦猶惡賊天下者也,上得且罰之,眾聞則非之。
是以遍天下之人,皆欲得其長上之賞譽,避其毀罰,是以見善、不善者告之。
天子得善人而賞之,得暴人而罰之,善人賞而暴人罰,天下必治矣。然計天下之所以治者,何也?
唯而以尚同一義為政故也[5]。天下既已治,天子又總天下之義,以尚同於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