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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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其政悶悶[1],其民淳淳[2];其政察察[3],其民缺缺[4]。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孰知其極:其無正也。正復為奇,善復為妖[5]。
人之迷,其日固久[6]。是以聖人方而不割[7],廉而不劌[8],直而不肆[9],光而不耀[10]。
【註釋】[1]悶悶:渾樸寬厚的意思。[2]淳淳:純樸厚道。[3]察察:嚴厲、苛刻。
[4]缺缺:抱怨,不滿足。[5]正復為奇,善復為妖:正,方正、端正。
奇,反常、邪。善,善良。妖,邪惡。這句話意為:正的變為邪的,善的變成惡的。
[6]人之迷,其日固久:人的迷惑於禍、福之門,而不知其迴圈相生之理者,其為時日必已久矣。
[7]方而不割:方正而不割傷人。[8]廉而不劌:廉,銳利;劌,割傷。
[9]直而不肆:直率而不放肆。[10]光而不耀:光亮而不刺眼。
【譯文】為政寬厚渾樸,人民就純厚忠誠;為政者精明嚴苛,人民就狡黠、抱怨。
所以災禍的裡面隱藏著幸福,幸福的下面也往往潛伏著災禍,誰又知道他的究竟呢?
它們並沒有絕對的標準。正的可以轉變成邪的,善的可能演變成惡的,人們已被它迷惑很久了。
因此聖人的處世治事,方正但不至於生硬,廉潔但不會去傷人,正直但不會放肆,展現光芒但不刺眼。
【解析】本章講的是政治、社會、人生方面的辯證法原理。有關本章的探討,學者們各抒己見,有的學者認為各段落之間的文義不一致,不連貫,但是我們依然尊重了原文。
“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一句,古往今來都是著名的哲學命題,往往被學者們徵引來說明老子的辯證法思想。
認識事物的辯證方法,是老子哲學研究上最濃重的一筆。雖然老子的辯證法已經具備了矛盾對立統一的規律的性質,但是老子還沒有把客觀辯證法作為自然界和社會中的最一般的規律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