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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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全民意志和利益的體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能居於法律之上——
“天下莫能臣”。統治者如果能夠真正以法治國,天下人民將自然賓服。
天地相合,以降甘露,民莫之令而自均。修煉道德功,火候達到地天交泰、水火既濟之時,舌根下的廉泉穴,隨著骨節百脈的開通而開啟,其水如泉,咽納不及,名曰
“甘露”,又名
“長生酒”。其味香甜,勝過糖蜜。甘露周流全身,澤被每個細胞。
“天地相和,以降甘露”,對應的是
“政通人和,物阜民豐”。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如果真正體現了人民的意願,物質文明自然水到渠成。
“民莫之令而自均”,反映的是人類嚮往不已的大同世界。大同世界的到來,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互作用、共同發展的結果。
超越歷史發展的自然過程,主觀地搞平均主義是不會實現大同世界的。
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將知止,知止可以不殆。法律的制訂之初,具有詳細、具體的內容條款。
透過宣傳學習,人們就具備了法治觀念。那些不能遵紀守法的人,就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是,法律的制訂,並不是以懲罰為目的,而是本著治病救人的原則去規範、約束人們的思想行為,從而減少社會犯罪,維護社會安定。
立法是手段,止法才是目的,只有讓法律和道德統一起來,並最終以道德代替法律,社會才會有真正太平。
止法的具體措施就是
“行不言之教”。譬道之在天下,猶川穀之於江海。這是強調個人因素與社會因素、小氣侯與大氣候之間的相互關係。
本章以治身之道印證治國之道,辨證地說明了道與法的關係。天下有道,法雖立而人無犯;天下無道,則
“法令滋彰,盜賊多有”(五十二章)。這如同治水,立法是堵,修德是疏。
堵與疏必須相結合,只堵不疏,堤壩必垮。【證解故事】道是天下的真正主宰,道所主宰的天下可以像溪水河流都流歸於江海一樣自然統合,並像天地普降甘露一樣均衡。
道是無形的,和光、同塵、無色、無味,不能用感覺器官來證明它的存在。
天地萬物都受其支配,可是不但毫無知覺,而且皆以為自然。雖然有的人能夠認識並理解
“道”的存在和執行規律,但是大多數人仍然對其知之甚少,甚至根本不相信它的存在。
這是因為
“道”總是處在不為人知的默默無聞的狀態中,所以在尋常人眼中它顯得太渺小了,簡直不值得關注。
雖然如此,但是在天地萬物之中沒有誰能夠讓
“道”向自己臣服,事實上天地萬物沒有不受它的支配的。因為
“道”就是天地萬物內在執行的變化,即使想脫離也不能夠。如何理解
“道”的既大又小呢?在《三國演義》中曹操有一段話可以為註解,他說:“龍能大能小,能升能隱;大則興雲吐霧,小則隱介藏形;升則飛騰於宇宙之間,隱則潛伏于波濤之內。”老子所說的